最近老有人问我,说为啥当兵的非得先把家里的户口给注销?这事儿,我前两年还真就全程跟着跑过一回,算是有点实践经验。

不是我自个儿去当兵哈,是我一个挺亲近的侄子,那时候响应号召,要去部队锻炼锻炼。他爸妈对这些流程不太懂,我就自告奋勇,全程跟着跑前跑后,帮着处理各种杂事,其中这注销户口就是挺重要的一环。

为啥非要走这一步?

一开始我也纳闷,好端端的人,怎么还得先把户口给弄没?后来跟着跑流程,加上自个儿也打听琢磨下,大概明白点道道,主要是这么几个考虑:

  • 方便部队那边统一管:你想,部队是个大集体,而且管理非常严格,自成一套系统。人进去,从档案到日常,都得归部队管。把地方户口给注销,就等于说这个人暂时从地方的管理体系里“移交”出去,完全由军队来负责。这样人员信息啥的都在军队内部流转,不会跟地方户籍系统搞混,管理起来更顺溜,效率也高。
  • 安全和保密方面的考虑:这个也挺重要的。军人的身份信息,比如具体在哪个部队服役,干什么岗位的,有时候是比较敏感的,不能随便外传。如果户口还在地方挂着,那地方派出所系统里就能查到,信息多一个出口就多一分风险。注销掉之后,地方系统里就查不到这个人的具体状态(显示为应征入伍注销),相对来说更安全些。
  • 好像是个老传统:听一些老人说,这规矩好像挺早就有。以前那个年代,户口管得特别严,出门都要介绍信啥的。当兵一走就是好几年,可能当时为方便人口统计和管理,就规定人去部队,户口就得跟着走(转为军籍)。现在虽然很多情况变,但这个做法就一直保留下来。

具体是咋办的?

我还记得当时的情景。我们是先拿到侄子的《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这个是最关键的文件。然后,带着这个通知书、家里的户口本、还有侄子本人的身份证,一起去他户口所在地的那个派出所户籍科。

到派出所,跟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就是“应征入伍,办理户口注销”。工作人员挺熟练的,先是核对入伍通知书的真伪,确认无误。

然后就让我们填一张申请表,大概就是些基本信息,再签个字确认是自愿入伍,申请注销常住户口啥的。

填完表,工作人员就在电脑系统里进行操作,把侄子的户籍状态改成“应征入伍”。在他家户口本上,侄子的那一页,盖上一个红色的“注销”章,并注明入伍时间。好像还给我们一个什么凭证单据,叮嘱说这个要收等将来退伍回来,还得凭这个(还有退伍证)来办理户口恢复。

看着户口本上那个“注销”的戳,当时心里感觉还挺复杂的,好像这孩子一下子在法律意义上暂时不属于这个家似的。不过转念一想,这也是为国家嘛是光荣的事儿。而且只是注销常住户口,不是说这个人就没身份,他的身份转成“军籍”。

这整个过程跑下来,感觉就是一套规定好的流程。麻烦是有一点,得专门跑一趟派出所,但也是必须走的程序。等兵当完,退伍回来,还得再走一遍程序,把户口给恢复回来。就是这么个情况,一个萝卜一个坑,部队和地方的管理得衔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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