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总算把娃的户口从媳妇那边迁过来,过程嘛说复杂也不算太复杂,但跑腿是免不的。今天就跟大家唠唠我自个儿是咋办的,给有需要的朋友们提个醒儿。
第一步:两口子先商量然后去我这边派出所打听
这事儿得我和媳妇达成一致,都同意把娃的户口挪我这儿来。商量妥之后,我就先去我们家(也就是我户口所在地)这边的派出所。为啥先去我这边?因为我打听到,好像得先在我这儿申请,拿到“同意迁入”的证明才行。
到派出所,找户籍窗口的警察同志问下情况。人家挺客气,告诉我大概需要我们两口子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还有最重要的,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这些都得是原件。警察同志还给我一张申请表,让我回去填好,带齐材料再来。
第二步:回家准备材料,再跑一趟提交申请
回家后就开始翻箱倒柜找东西。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都好说,一直放着。就是那个出生证明,当时好像随手放哪儿,找好一会儿才在一个旧文件袋里翻出来,提醒大家,这些重要证件平时一定得放好。
把警察同志说的所有材料都备齐,申请表也填好。我就又跑一趟我们这边的派出所,把所有东西都交上去。窗口的警察同志检查一遍,说材料齐,收下,然后告诉我回去等消息。说是要审批,快的话可能个把月,具体时间没准儿。
第三步:耐心等待,拿到“准迁证”
接下来就是等着。心里头有点儿小急,毕竟关系到孩子的事儿。不过也没别的办法,只能等。差不多过一个多月,快两个月的时候,派出所给我打电话,通知我去取一个叫《准予迁入证明》的东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准迁证”。
接到电话挺高兴,赶紧又跑去派出所,顺利拿到这张纸。这张“准迁证”可是关键,没有它,后面都没法办。
第四步:去媳妇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迁出
拿到“准迁证”,下一步就是去我媳妇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这回是我和媳妇一起去的,毕竟涉及到她的户口本。
我们带上:
- 我这边派出所开的《准予迁入证明》
- 我媳妇的户口本
- 我媳妇的身份证
到她那边派出所,也是找户籍窗口。把材料递上去,说明来意。那边警察核对一下信息,确认无误后,就在我媳妇的户口本上把孩子的名字那页给注销(表示迁出),然后当场给我们开一张《户口迁移证》。这个过程倒是挺快,没怎么等。
第五步:回到我这边派出所,最终落户
这是一步。拿着刚开出来的《户口迁移证》,还有我的户口本、身份证,我们又回到最开始去的我们家这边的派出所。
把《户口迁移证》和我的户口本交给警察同志。人家拿到材料,就在电脑上操作一番,然后在我的户口本上,把孩子的名字给加上去,还更新相关的身份信息。
拿到崭新的、添娃名字的户口本,这心里才算真踏实。前后算下来,从开始准备到办差不多折腾快两个月。虽然跑好几趟派出所,但总算是顺利把事儿给办妥。整个过程,感觉只要材料准备齐全,按照步骤来,态度好点多问问,基本没啥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