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今年12月1日晚间,成都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发布消息说:自《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前, 即2018年1月1日前,外地人已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在《办法》实施后仍可按原购房时间的购房入户政策申请入户。即买90平米以上商品住房、连续缴存1年以上社保、房子已经交房入住,仍然可以迁移户口,不受积分落户政策限制。参照限购政策,2018年1月1日前完成网签即符合条件。

划重点!2018年1月1日前买房仍可落户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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