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这个公房迁户口,我前段时间就自己折腾一回,过程嘛反正挺费劲的,跟大家唠唠。
为啥要迁?
起因很简单,就是家里老人留下一套老公房,我们不住在那儿,但想着以后孩子上学可能涉及到片区啥的,或者有些事儿落在那个地址上方便点,就动心思要把我和孩子的户口迁过去。
摸索阶段
一开始我也没谱,这公房跟商品房不一样,没房产证,就一个类似“租用凭证”或者“使用权证明”的东西。我就先上网大概搜搜,信息挺杂的,有的说行,有的说不行,还有的说得看当地政策,看得我头都大。然后又问问身边几个岁数大点儿的邻居、朋友,说法也不统一。有人说,只要你是直系亲属,原来户主同意或者不在,就能迁;也有人说,得看房子管理单位同不同意。
跑腿开始
第一站:派出所户籍科。 这是管户口最直接的地方,我带着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还有那个老房子的“租用凭证”复印件就去。窗口的民警同志态度还行,看我的材料,问问情况。他说,理论上直系亲属迁入是有可能的,但关键是得有房管部门或者产权单位(虽然是公房,但一般也有个管理单位)出具的同意迁入证明,或者能证明你确实有合法稳定居住权的材料。光拿个老的租用凭证还不够,而且还得确认原户主户口已经迁走,或者得有原户主同意你迁入的书面东西(如果原户主还在的话)。
第二站:房子管理单位。 听警察同志的话,我就得去找管这房子的单位。因为是老公房,产权属于单位,我爸妈那时候留下来的。我就找到相关的房管部门或者说是原单位的某个留守机构(具体哪个部门得看你家房子的归属)。去之后,把情况一说,工作人员就开始给我列单子,要准备一堆东西:
- 我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 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本(如果要一起迁的话)。
- 证明我和我爸妈关系的文件,比如老的户口本底册记录,或者去档案局查的证明啥的。这个最麻烦,来回跑好几趟。
- 那个公房的“租用凭证”原件。
- 可能还需要写个申请书,说明迁入理由。
- 还得确认房子里没有其他户口,或者原户主(如果还在世且户口在里面)的书面同意书。我这情况是老人不在,户口也早就销,省点事儿。
他们审核通过,才给我开一个类似“同意入户证明”或者在我的申请表上盖章确认的东西。
再回派出所
第三站:回到派出所。 把房管单位给的证明,加上之前准备的所有材料,又跑回派出所户籍科。这回材料齐,民警同志一项项核对,录入系统,然后收我的旧户口本,给我开一张回执单,让我回去等通知。
最终结果
大概等有一个多星期快两周,接到派出所电话,说新的户口本办好,让我去取。拿到手的那一刻,心里石头总算落地。整个过程跑下来,感觉就是手续挺繁琐,部门之间需要衔接,只要材料准备齐全,符合规定,还是能办成的。
但这里得强调一下,我这个是继承性质的老公房,而且里面户口已经清空。如果是那种新申请的公租房,或者是单位分房但你只是租住,能不能落户,或者有什么条件限制,那规矩肯定又不一样。听说有些地方的公租房是明确不能落户的,有些地方又可以,但可能有年限或者其他要求。这事儿真没个统一答案,最好的办法就是亲自去你房子所在地的派出所,还有房子管理单位去问清楚,他们说的才是最准的。我这也就是分享下我自己的经历,给大家一个参考,具体情况还得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