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办妥之后,心里一块石头落地,但还有个事儿挺烦人,就是户口。总不能一直挂在前夫他们家那边,感觉怪怪的,也不方便。所以我就琢磨着得赶紧把户口迁出来。
我当时第一个想法就是迁回我爸妈家去,毕竟那是我的根嘛第一步,我就先回趟娘家。直接去我爸妈户口所在地的那个派出所户籍窗口,去问问我这种情况能不能迁回去,需要啥手续。
去之后,窗口的警察同志态度还挺跟我说离婚迁回来是符合政策的。他们告诉我需要先在这边申请,同意才能去原来那边迁出。当场我就填个申请表,大概意思就是说明为啥要迁过来。他们看我的身份证,还有我爸妈的户口本,确认情况,就说可以接收。然后没过几天,就通知我去领一个同意迁入的证明,好像是叫《准予迁入证明》,具体名字记不太清,反正就是一张很重要的纸,有它才能进行下一步。
准备材料和办理迁出
拿到这个同意迁入的证明后,我就开始准备其他的材料。我当时准备的东西有这些:
- 我的离婚证(如果是法院判的,就得带判决书)
- 我的身份证
- 我原来的那个户口本(就是还挂在前夫家的那个)
- 还有刚拿到的那张准迁证
材料都备齐,我就去我原来户口所在的派出所,也就是登记我和前夫那个婚姻关系的户籍地。跟那边的警察同志说明情况,说我要迁户口,把准迁证和其他材料都给他们看。
他们核对一下材料,确认无误,就开始给我办迁出手续。主要是填写一张《户口迁移证申请表》,然后他们在我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上盖章,注明“迁出”,给我开一张《户口迁移证》。我原来那个户口本上我的那一页也被盖迁出章。
办理迁入落户
拿到《户口迁移证》之后,这事儿还没完。一步,我得赶紧拿着这个《户口迁移证》、我的身份证,还有之前那个准迁证的存根联(好像是这个名字),再次回到我爸妈家这边的派出所。
到这边派出所,把所有这些迁出迁入的证明材料一股脑儿交给窗口。他们再次审核,确认材料齐全、信息都对得上。审核通过后,就正式给我办理落户手续。他们会收走我的《户口迁移证》,然后在电脑系统里录入我的信息。当场就给我打印一本新的户口本,或者是在我爸妈的户口本上增加我的那一页,具体看当地的操作习惯。我当时是单独给我办个新户口本。
拿到新的户口本那一刻,心里才算真正踏实。整个过程跑几个地方,准备一堆材料,前前后后大概花个把星期,主要是等那个准迁证的时间稍微长点。虽然有点折腾,但一步步跟着流程走下来,还算顺利。总算是把离婚后的这件大事给办妥,也算是个新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