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摊上点事儿,就是闹离婚那档子事。本来就够烦心的,结果中间还夹个户口迁移的问题,一下子让我有点蒙,不知道这手续到底该去哪儿办。
我这不前段时间刚把户口从原来那地方迁到现在住的城市嘛想着以后生活方便点。结果没多久,跟家里那位就彻底谈崩,决定不过。这离婚提上日程,第一个问题就来:我户口动,去哪儿办离婚?
我第一反应是,是不是还得回原来户口所在地?或者说,是不是得去领结婚证的地方?还有人跟我说,得去对方户口那儿办。各种说法都有,听得我头都大。
没办法,自己琢磨不明白,就只能一步步来。我先是找找身边懂点儿的朋友打听,又在网上(当然是正经查信息那种)扒拉半天。发现这事儿得分情况看。
主要得分两种情况看: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这是最关键的一步,得先确定是俩人好说好散(协议离婚),还是得对簿公堂(诉讼离婚)。这两个去的地方不一样。
要是协议离婚,相对简单点
如果我俩是商量好,财产孩子啥的都谈妥,没啥争议,那就属于协议离婚。这种情况,按照规定,就得去我们俩其中一方现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注意,是常住户口所在地,就是你现在户口本上登记的那个地方。
比如我,户口已经迁到新城市,那如果我俩选协议离婚,就可以在我现在这个城市的民政局办,或者去对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也行。俩人选一个方便的就行。当时弄明白这个,心里稍微踏实点,至少不用两头跑或者回老地方折腾。
要是诉讼离婚,那就复杂点
要是谈不拢,比如财产分割有分歧,或者一方不同意离,那就得走诉讼离婚,就是得去法院起诉。
这种情况,大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啥意思?就是说,通常是你(原告)得去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 住所地:一般指户口所在地。
- 经常居住地:就是指他/她离开户口所在地,连续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
如果是我起诉,我户口虽然迁走,但如果对方还住在原来的地方(不管是户口在还是实际住那儿),我一般就得去对方那个地方的法院起诉。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对方也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那我就可以在我自己这边(我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这个就得看具体情况,当时我也问下,这个“经常居住地”需要有证据证明,比如租房合同、社区证明之类的。
我的实践过程
解清楚这些规则后,我跟对方又沟通一下。我们俩都不想把事情闹得太难看,也希望能快点解决。还是倾向于协议离婚。
既然这样,那就按协议离婚的路子走。我俩商量一下,决定就在我现在户口所在地的这个城市办,离我近点,方便。我们就约好时间,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还有离婚协议书这些材料,一起去我这边区里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到那儿,工作人员审核我们的材料,问些问题确认我们是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都达成一致。然后就是签字、按手印,拿到离婚证。
整个过程虽然心里挺不是滋味,但至少程序上没因为户口迁移这事儿卡壳或者跑冤枉路。总算是把这事儿给结。
户口迁移离婚去哪儿办,关键看你怎么离。
- 协议离婚:去俩人中任何一方的当前户口所在地民政局。
- 诉讼离婚:一般去被告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特殊情况(比如被告离开户口地超一年)可以在原告这边法院起诉。
希望我这点实践经历能给同样遇到这问题的朋友提个醒,少走点弯路。这事儿,弄明白再去办,能省不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