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这个外嫁女给孩子落户口的事儿,真是够我折腾一阵子的。我这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刚办完没多久,正好跟大家唠唠。
当初我嫁到邻村去,按理说,人嫁出去,户口跟着走是挺常见的。但我当时情况有点特殊,我自己的户口因为一些原因,一直还挂在娘家这边,没动过。后来有孩子,这孩子户口落在哪儿就成个不大不小的问题。
为啥想把孩子户口落娘家?
主要是几方面考虑。一方面,我娘家这边村里老人多,我父母也能帮衬着带带孩子,户口在这边,以后孩子上学什么的,离我爸妈近,方便照顾。另一方面,说得现实点,我们村当时正好有点风声,说可能要搞点啥开发征地之类的,虽然八字还没一撇,但万一?村里人都说,户口在,人就在,以后真有啥补偿,也是按户口本上的人头算的。我老公那边村子倒是没这些说法,而且他们那边落户好像条条框框也挺多,我寻思着,既然我自己的户口还在娘家,孩子跟我落这边,是不是顺理成章?
开始跑手续
想法是挺但跑起来才知道麻烦。第一步,我先回娘家村委会问问情况。村支书人挺跟我说:“按道理,你户口还在,孩子随你落户是应该的,但现在政策抓得紧,尤其你这属于‘外嫁’情况,得去派出所那边问清楚具体要啥材料。”
材料准备阶段就够呛。 我拿着孩子的出生证明、我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还有我老公的户口本、身份证,去我们镇上的派出所户籍科。
- 出生医学证明(这个是必须的)
- 我俩的结婚证
- 我的户口本、身份证
- 我老公的户口本、身份证
- 村委会开的证明,证明我户口确实还在村里,同意接收孩子入户
看着单子好像不复杂,但实际操作起来,那个村委会的证明就费点劲。村里得确认我确实没在婆家那边分到地或者享受其他按人头分配的福利。这个得我自己去婆家村里开个证明,证明我跟孩子都没在那边落户,也没参与过他们的集体经济分配。等于说,我得两头跑,娘家这边要证明,婆家那边也要开证明。
遇到的坎儿
最大的坎儿就是反复确认我的“资格”。 派出所的同志很负责,一遍遍问我:“你确定你户口一直在娘家没迁走?” “你在婆家那边真的没有地?” “你是不是两边都想占着?” 被问得有点不舒服,但也能理解,他们怕出岔子。
我还得写个情况说明,详细写清楚为啥我结婚后户口没迁走,现在为啥要把孩子户口落在娘家,并且保证没在婆家那边享受过相关待遇。签好几个字,按好几个手印。
中间还因为我户口本上有些信息没及时更新,又让我回村里更新信息才给继续办。一来二去,跑得有三四趟派出所,还不算回两个村开证明的时间。
的结果
好在总算是办下来。 关键就是我的户口确实一直在娘家没动过,而且能提供婆家村那边的证明,说明我确实没在那边落户和分到土地啥的。派出所核实清楚这些硬性条件后,就给孩子办理落户手续,户口本上添上我孩子的名字,落在我的户下。
拿到新的户口本那一刻,心里才算踏实。虽然过程挺折腾,跑来跑去,解释来解释去,但总归是把事情办成。现在孩子户口跟着我落在娘家这边,心里一块石头落地。
这事儿,过来人的经验就是,材料一定得准备全,各种证明提前问清楚去哪开,怎么开。 还有就是,自身情况得符合规定,比如我这种户口确实没迁走的,就好办一些。要是户口早迁走,再想把孩子户口落回来,那估计就更麻烦,可能得是完全不一样的流程。反正,想办这事儿的姐妹们,做好跑腿磨嘴皮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