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这事儿,还真是挺少见的,我自个儿也觉得有点哭笑不得。就是那会儿办离婚,临到头翻户口本,我那页上明明白白写着俩字儿:未婚。
当时我就有点懵,心想这咋回事儿?结婚好几年,孩子都能打酱油(当然这是夸张说法),怎么户口本上还是“未婚”?这婚还能离得成吗?
仔细琢磨一下,才想起来是咋回事儿。那会儿领结婚证,光顾着高兴,俩人拿着红本本就算完成任务。至于说要去派出所更新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这事儿压根儿就没放在心上。主要是觉得麻烦,还得跑一趟,填这填那的,再说当时也没觉得这玩意儿有啥大用,不都看结婚证吗?就一直拖着,拖着拖着就给忘,户口本上的状态也就一直是“未婚”。
这下要离婚,问题来。我跟前妻都有点担心,怕民政局那边因为这个信息对不上,不给办手续。毕竟户口本上也算是个官方证件,写着“未婚”去办离婚,听着就挺别扭。
但事儿到临头,也不能不办。我们就把所有材料都准备齐:身份证、结婚证(这个是关键!)、还有我们俩签好字的离婚协议书。硬着头皮去民政局。
到办事窗口,把材料递过去。工作人员接过去,先是看看身份证,又翻翻我们的结婚证,然后目光落到户口本上我那页的“未婚”俩字儿上。
我当时心里还咯噔一下,寻思着是不是要被卡住,得先去派出所把户口本改才能来办?
结果,人家工作人员只是稍微顿一下,啥也没说,拿起结婚证对照一下信息,然后就开始按流程操作。看那意思,他们主要认的是结婚证。只要结婚证是真的,证明我们确实是合法夫妻,那就能办离婚,户口本上写的是好像并不影响离婚这个事儿本身。
整个过程还挺顺利的,没遇到啥阻碍。问我们是不是自愿离婚,对协议内容有没有异议,确认无误后,就给我们办离婚手续,拿到离婚证。
得,白担心半天。
办完离婚后,我的户口本上,那“未婚”俩字儿还在那儿挂着。后来过挺长一段时间,好像是因为办别的事儿需要更新户口信息,才顺便去派出所把婚姻状况改成“离异”。
就我自个儿这经历来看,离婚时户口本上写着“未婚”,确实挺乌龙的,但这事儿主要是因为当年结婚时偷懒,没去及时更新信息。真正办离婚的时候,关键还是看你的结婚证,那个才是证明你们婚姻关系存在的法律文件。民政局那边主要核对的是这个。只要结婚证没问题,离婚手续一般都能正常办。办完离婚后,最好还是抽空去把户口本信息更新一下,免得以后办别的事儿又遇到麻烦。
这就是我那次的实践经历,分享给大家,要是谁也遇到类似情况,心里大概能有个底,别像我当时似的,自个儿吓唬自个儿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