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大家唠唠我最近折腾的“财政供养人员农村户口”这事儿。挺绕的,也挺有意思。
起因是这样的,我一哥们儿,在镇上当个小公务员,典型的“财政供养人员”。他家祖上都是农村户口,也一直没转。最近村里搞啥集体经济分红,他眼红,就想能不能把户口保留着,两头都占着好处。于是就来问我,因为我平时喜欢瞎研究这些政策法规。
我一听,这事儿有点意思。赶紧上网查资料,发现说法五花八门。有的说可以,有的说不行,还有的说看地方政策。看得我头都大。
- 第一步:疯狂搜索,信息轰炸。
我先是各种搜索引擎伺候,把“公务员 农村户口”、“财政供养人员 户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等等关键词搜个遍。结果是信息太多太杂,没啥实质性的什么《公务员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都出来,感觉要啃一本法学教材。
- 第二步:咨询“懂行人”,打探消息。
光看网上不行,得找“懂行人”问问。我有个远房亲戚在县里民政局工作,我就旁敲侧击地问问。结果他也不敢直接给个准信儿,只是含糊地说:“原则上可以,但具体看你们当地政策,最好去户籍部门问问。”
- 第三步:实地考察,跑断腿。
没办法,只能自己跑。我先陪我哥们儿去镇上的派出所户籍科,说明来意。户籍警听完,态度还挺说:“这个情况比较复杂,你要去县里的户政大队问问,他们更清楚。”
得,又跑到县里。户政大队的人倒是挺专业,问我们具体情况,比如是不是在村里有宅基地,有没有参与村里的集体经济活动等等。然后说:“像你这种情况,如果你享受国家财政供养,缴纳城镇社保,原则上是不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是,具体能不能保留户口,还要看你们村里的规定,以及你们当地有没有相关的政策。”
这句话信息量很大!也就是说,关键还是看地方政策和村规民约。于是我跟我哥们儿又去他所在的村委会。
- 第四步:深入基层,解村情。
村委会主任听完我们的来意,笑着说:“你小子想得美!既要当官,又要分红?哪有这么好的事儿!现在政策是越来越严,你既然是财政供养人员,原则上就不算我们村里人。不过如果你在村里还有宅基地,而且一直在种地,那还可以考虑考虑。”
我哥们儿一听,有点泄气。他家在村里确实有老房子,但是已经荒废很久,也没种地。看来,想两头占便宜,没那么容易。
- 最终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折腾一大圈,基本搞清楚:
- 财政供养人员(比如公务员),原则上可以保留农村户口,但前提是必须符合一些条件,比如在村里有宅基地、参与村里的集体经济活动等。
- 各地政策不一样,有些地方管得严,有些地方管得松。
- 村规民约也很重要,村里不同意,啥也白搭。
我哥们儿也没能如愿以偿。他放弃保留农村户口的打算,毕竟为那点分红,得罪村里人,不值得。
这回经历告诉我,政策这东西,不是死的,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看。想钻空子,没那么容易。老老实实工作,踏踏实实生活,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