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这个事儿,当初决定把亲戚家的孩子接过来自己养,真是下挺大决心的。光是两家人坐下来谈妥,就花不少功夫。但这只是第一步,后面真正跑腿办手续,特别是这个户口问题,才是实打实的考验。
第一步:跟孩子亲生父母沟通白纸黑字写清楚
这事儿不能含糊,我们是正儿八经想给孩子一个稳定的家。第一件事就是跟孩子的亲生父母那边彻底沟通好。大家都是亲戚,一开始有点不好意思提签什么字据,但后来一想,这关系到孩子一辈子的事,必须得正式点。就让他们写一份《过继声明书》,大概意思就是自愿把孩子给我们抚养,以后孩子就是我们家的人。双方都签字,按手印,心里才算有点底。
第二步:找社区(村委会)开证明
拿着这份《过继声明书》,我心里琢磨着下一步该找谁。问几个稍微懂点的人,说得去我们住的社区居委会(或者你要是在村里,就是村委会)开个证明。我就去,把情况跟社区的工作人员一说,他们看看我们带去的声明书,又问些基本情况,确认我们是本辖区的居民啥的。还社区这边还算顺利,给开个类似“同意收养”或者“情况属实”之类的证明文件。具体名字我记不太清,反正就是个官方的凭据。
第三步:关键一步,去民政局办收养登记
这一步是重头戏。听人说,现在过继孩子就是法律上的“收养”,必须去民政局办理正式的收养登记。我提前打听好需要带哪些材料,准备好几天。
- 我们夫妻俩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 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看具体情况)。
- 之前让孩子亲生父母写的《过继声明书》。
- 社区(村委会)开的那个证明。
- 好像还要填一些申请表格,是当场去民政局领的。
那天到民政局,人还不少。排队、提交材料、工作人员审核问话。审核得还挺仔细的,问我们收养的原因、家庭经济状况、能不能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等等。我们都如实回答。审核通过后,就给我们办理《收养登记证》。拿到这个红本本的时候,感觉心里一块大石头落地,这就算是国家承认我们和孩子的关系。
第四步:拿着收养证,去派出所给孩子迁户口
一步,就是给孩子落户口。这个得去我们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我带着《收养登记证》、我们家的户口本、我们夫妻的身份证,还有孩子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比如原来的户口页或者出生证啥的,具体看派出所要求)。
到派出所,跟户籍警说明情况,把所有材料递上去。警察同志核对一遍《收养登记证》和我们的户口本信息,确认无误后,就开始办理手续。主要是把孩子的户口从原来的地方迁出来,然后登记到我们家的户口本上。看着户籍警在我们的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那一页,添上孩子的名字,关系写的是“女”或“子”,那一刻,才觉得这事儿是真真正正办妥。
整个过程跑下来,确实挺费时费力的,中间也遇到过材料不齐补办的小波折。但一步一步按照规定来,总算是把孩子的户口问题圆满解决。现在看着户口本上新添的名字,心里特别踏实。分享出来,也是希望给有类似情况的朋友一个参考,少走点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