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留学生成都落户政策有哪些?

成都留学生户口政策:实行双轨并行

方案要求,成都市要进一步放宽外来人口落户指标控制,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依据,实行居住证积分入户和条

件准入双轨并行的落户政策。

同时,成都要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功能定位,合理引导人口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等重点区域转移,并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和已经购买房屋(含二手房)的外地户籍人员的落

户问题,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其他城镇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就业年限、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

目前成都落户政策如何执行?记者从市政府网站了解到,目前,成都有购房入户,学历、职称、职业资格入户,投靠入户和回国人员入户等多种最常用的、涉及面较广的落户政策。此

外,积分落户政策目前尚未正式出台。

成都落户方法

根据迁入成都户口新规的规定落户的方法有哪些?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七、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投靠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及被投靠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下岗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6、具有稳定生活来源证明(原件)

前置条件:公民结婚后有固定住房和稳定生活来源,可投靠配偶迁入(含非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投靠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户口迁入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人口)。

落户成都有哪些方式

符合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

1、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2、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3、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

4、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

成都落户方法

成都购房入户流程

我也来说说我最近办的成都购房入户事项,我所属的是高新区天府一街公安办证中心办理(也可以到市公安局)。窗口都是看到一个问题说一个问题,办准迁证这个事来来回回跑了8、9次,真的精神上的折磨啊!

需注意的是:只能迁夫妻和未成年子女!

流程:提交以下资料到所属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迁证,拿到准迁证40天内到原户口所在地下户(应该是:户口本、准迁证),然后回成都再上户(16岁以上人原需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和一张一寸照(无底色要求)、准迁证第三联、原户籍地开的下户证明。)

准迁证办理所需资料:先到窗口领取入户申请书(一定要手写),如不是本人办理,还需到领取委托书,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6岁以上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迁入地址的居住证明(物管处开)、个人信息摘要和个人及家庭信息记录(持房产证上所有人身份证到西华门街房管所二楼自助打印,30天内有效),房屋买卖合同和合同摘要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和购房发票、还款清单(如贷款买房已还清,房屋已再次抵押,房产证不在手里: 还需抵押合同原件复印件、房贷结清证明和近6个月抵押还款清单。)。事项名称: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购房入户》

事项类型:承诺件

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居民户口簿每本6元集体户口簿每本60元

户口迁移证每张4元准予迁入证明每张4元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6]132号《关于启用新的居民户口簿收取证照工本费的通知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4]230号《关于调整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的通知》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 首席代表:

办理地点: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 联系电话:86407755

申请材料:购买商品或二手住房入户:

1、由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由入户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5、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

6、一次性付款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按揭购房提供: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在我市暂住满2年入户: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最近两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原件);

6、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

材料说明:

表格下载:

1. 入户申请表

2. 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

前置条件:1、购买商品或二手住房入户

前置条件: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89平方米/人)水平。购买二手房的原房主迁出后方能办理新房主户口迁入。

2、在我市暂住满2年入户

前置条件:在我市暂住满2年,已经在我市以用人单位员工名义或以个体名义不间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规定的城镇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方米/人])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办理程序:获取并填写表格:

方法一网上下载后打印或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户口窗口领取《入户申请表》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方法二. 在网上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提交材料:

方法一.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产权证及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信息摘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近期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缴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

6、市或(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方法二.按提交要求网上提交已填好表格获得确认后,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上述1—6项材料。

审核确认:

1.审核不合格由受理窗口民警告知不合格原因 2.审核合格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领取户口簿:

一.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在入户地的区公安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提交下列手续:

1、《户口迁移证》;

2、《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3、入户地户口簿(新立户除外);

4、16周岁及以上人员应本人前往(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的需提交两张身份证标准照片)。

二.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户口簿

相关备注:市外人员因购房、投资、经营、纳税、暂住期满入户进入本市5周年以上的,可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

户籍业务原则上应由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到场办理。凡代办户籍业务的,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和捺手印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原件后,各区(市)县公安局方可受理相关业务

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夫妻分居调(流)动人员入户》

事项名称: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夫妻分居调(流)动人员入户》

事项类型:承诺件

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居民户口簿每本6元集体户口簿每本60元

户口迁移证每张4元准予迁入证明每张4元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6]132号《关于启用新的居民户口簿收取证照工本费的通知

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4]230号《关于调整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的通知》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 首席代表:

办理地点:入户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 联系电话:86407755

申请材料:1、《入户申请表》

2、(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调(流)动通知(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7、省(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8、《户口迁移证》

9、《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10、入户地户口簿(新立户除外)

11、16周岁及以上人员应本人前往(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的需提交 两张身份证标准照片)

材料说明:

表格下载:

1. 入户申请表

2. 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

前置条件:因照顾夫妻分居经省(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调(流)动手续,结婚时间满5年或年龄满30周岁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

办理程序:获取材料并填写:

方法一 网上下载后打印或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户口窗口领取《入户申请表》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方法二 在网上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审核确认:

1.审核不合格由受理窗口民警告知不合格原因

2.审批合格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提交材料:

方法一.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在受理户口窗口提交:

1、《入户申请表》;

2、(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调(流)动通知(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7、省(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方法二.按提交要求网上提交已填好表格获得确认后,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上述1—7项材料。

领取户口簿:

一.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窗口提交下列手续:

1、《户口迁移证》;

2、《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3、入户地户口簿(新立户除外);

4、16周岁及以上人员应本人前往(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的需提交 两张身份证标准照片)。

二.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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