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阵子总算把离婚后户口迁移这事儿给办妥了,过程嘛说简单不简单,说麻烦也就那样,主要是得自己一步步跑。今天就跟大家唠唠我是怎么把这事儿给弄完的。
第一步:搞清楚迁到哪儿,问清楚要啥
拿到离婚证后,我就琢磨着得赶紧把户口迁出来。我当时是想迁回我爸妈那边去。第一件事不是去我原来户口所在的派出所,而是先去了我爸妈户口所在地的那个派出所,也就是我要迁入的那个地方。
我直接去户籍窗口问,就说我离婚了,想把户口迁回来,需要啥手续,要准备哪些东西。那边的工作人员态度还行,就告诉我要准备:
- 我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我的户口本原件(虽然是迁出,但他们要核对信息)
- 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 我爸妈的户口本(证明我有地方落户)
- 可能还需要我爸妈的同意书或者到场啥的,这个最好提前问清楚。
最关键的是,他们当场审核了我的情况,看符不符合迁入条件。审核通过后,当场就给我开了一个类似“同意迁入”的证明,各个地方叫法可能不一样,反正就是一张纸,证明这边同意我落户了。这张纸非常重要,没有它,后面迁出办不了。
第二步:回原户口所在地办迁出
拿到了迁入地的“准生证”(开玩笑,是“准迁证”之类的证明),我就带着这个证明,还有我的身份证、离婚证、我原来的那个户口本(我和前夫那个),回到了我之前户口所在的派出所。
到了那边,跟窗口说明情况,我要办理户口迁出。把他们要的材料,就是身份证、离婚证、还有最重要的那张“同意迁入证明”,一股脑儿交给他们。他们核对无误后,就开始办理迁出手续了。
这个过程主要是他们内部系统操作,给我原来的户口本上盖章注销,然后会给我开一张《户口迁移证》。这张纸就是我户口已经从这里迁出的官方证明,拿着它才能去下一站落户。
提醒一下,办这个迁出的时候,最好确认下自己原来的户口本上信息有没有错漏,免得后续麻烦。
第三步:回迁入地派出所最终落户
拿到《户口迁移证》后,这事儿就算完成一大半了。我马不停蹄,又回到了第一步去的那个,我爸妈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这回去,就是办理最终的落户手续了。需要带的东西有:
- 我的身份证
- 《户口迁移证》(这个是关键)
- 迁入地的户口本(我爸妈的)
- 之前派出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以第一次咨询为准)
把这些材料交给窗口工作人员,他们会再次核对。没问题的话,就会收走《户口迁移证》,然后在迁入地的户口本上,加上我的那一页,或者给我一个新的个人户口页(如果我是单独立户的话,但我这回是落在爸妈户口本上)。
当场就能拿到更新后的户口本,或者新的户口页。看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新的户口本上,心里那块石头总算是落了地。
总结一下我的感受
整个流程就是先去迁入地问清楚、拿许可 -> 再去迁出地办迁出、拿迁移证 -> 回迁入地落户。听起来是三步,但中间准备材料、排队、来回跑,还是挺费时间和精力的。
我个人经验是,去之前一定打电话或者亲自去窗口问清楚,每个地方的要求可能细微处有差别,免得白跑。材料一次性带齐是最省事的。还有就是,态度好点,跟工作人员好好沟通,一般都没啥大问题。
虽然离婚不是啥开心的事,但生活总得继续,把这些手续上的事一件件理顺办妥,也算是给自己一个新的开始。希望我的这点实践记录,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