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领证经历:户口这事儿得自己办
大家今天跟大家唠唠领结婚证和户口迁移这事儿。不少年轻朋友可能跟我当年一样,领证前心里嘀咕:这红本本一拿到手,我的户口是不是就自动跟着我对象走了?我拿我的亲身经历给大家说说,这事儿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领证那天,户口本纹丝不动
我记得特别清楚,跟我家那位去民政局登记那天,心情挺激动的,填表、签字、按手印,拿到那两个红本本的时候,感觉人生进入了新阶段。办完手续出来,还晕乎乎的。当时,关于户口的事儿,我还真没太上心,潜意识里好像觉得,结了婚,人不就归到一起了嘛户口可能也差不多?
可后来回家翻开户口本一看,我的名字还在我爸妈那个户口本上,户主还是我爸,啥也没变。我对象的户口本也一样,还是在他自己家那边。这时候我才意识到,领结婚证这个动作本身,跟户口迁移是两码事,完全不搭噶,它不会自动给你把户口迁过去。
想迁户口?得自己跑腿
后来我们俩商量,要不要把我的户口迁到他那边去,毕竟以后在一个城市生活,户口在一起可能办事儿方便点。这时候就得去打听具体怎么办了。
我们先是问了问身边结过婚的朋友,又抽空去了趟我对象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警察同志给解释得挺明白:
- 领结婚证,只是证明你们是合法夫妻了。
- 户口迁移,是另一套手续,属于自愿行为,你想迁就迁,不想迁就不迁,没人强制你。
- 如果决定要迁,那就得准备材料,主动去申请办理。
准备材料,办理迁移
既然决定要迁了,那就得按要求准备东西。我记得当时大概需要这些:
- 我们俩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我们俩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我这边是户口本里我那一页)。
-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 可能还需要我对象那边房产证明之类的(具体看当地政策,我们当时提供了)。
- 还得填一些申请表格。
材料准备齐了之后,是我对象(或者是我,看谁方便)带着这些东西,先去他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准迁证”。这个证批下来之后,我再拿着这个“准迁证”回到我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迁移证”。一步,拿着“迁移证”和之前的材料,再回到我对象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落户,这样我的名字就正式登记到他那个户口本上了,我原来的户口本上我的那一页就被注销了。
总结一下我的经验
经历过这一遭,我算是彻底搞明白了:
领结婚证 ≠ 户口自动迁移!
完全是两个独立的事情。领证是民政局的事儿,证明婚姻关系。迁户口是公安局户籍科的事儿,管理户籍信息,需要你自己主动申请,带齐材料一步步办手续才行。
各位准备领证或者刚领完证的朋友们,别想当然以为户口会自动变。如果你们有迁户口的需求,记得提前了解清楚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流程,准备好材料,自己去跑一趟。不打算迁的话,那你的户口就还留在原地,也没啥影响。
希望我这点儿实践经验能帮到大家,少走点弯路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