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大家聊聊我前阵子遇到的一个关于户口本的小事儿,标题也写了,就是《户口本盖了迁出还有效》。事情是这样的,我因为工作变动,需要把户口从老家迁到现在的城市。这中间就涉及到户口本盖章的问题,搞得我有点懵,所以就跑了好几趟,总算搞明白了,现在分享出来,希望能帮到大家。
事情的开始是这样的,我先去老家的派出所办理了户口迁出手续。派出所的办事人员很麻利,核对了我的信息,然后就在我的户口本上盖了个“迁出”的章。当时我就有点纳闷,这盖了章的户口本还能用吗?是不是就作废了?因为我记得以前换新户口本的时候,旧的都要被收走的。
拿着盖了章的户口本,我心里没底,就赶紧问了派出所的人。他们告诉我,这个章只是表示我的户口已经从这里迁出了,但是户口本本身还是有效的,到新的地方落户还要用到。他们还特别强调,让我保管别弄丢了。听到这,我稍微松了一口气,至少不用重新补办户口本了。
我就拿着户口本、迁出证明等等材料,来到了现在城市的派出所,准备办理落户手续。这边派出所的人看了我的户口本,又仔细核对了迁出证明,确认没问题后,就开始帮我办理落户手续。他们还告诉我,等落户手续办完,会给我一个新的户口本。之前的那个盖了“迁出”章的户口本,他们会收回去,或者在上面盖个“注销”章,意思就是这个户口本已经失效了。
重点来了!在我办理落户的时候,我还特意问了他们关于户口本盖章的问题。他们说,户口本上盖了“迁出”章,并不代表户口本就完全不能用了。在迁出地,它证明你已经迁出;在迁入地,它配合迁出证明,是你办理落户的凭证之一。但是,一旦你在新的地方落户成功,领到了新的户口本,那么旧的、盖了“迁出”章的户口本就作废了。
总结一下我的经验:
- 户口本盖了“迁出”章,并不意味着立刻作废,办理迁入手续时还要用到。
- 一定要保管好盖了章的户口本和迁出证明,别弄丢了。
- 成功落户并拿到新户口本后,旧的户口本就没用了,派出所会收回或者盖章注销。
整个过程跑下来,我才算彻底搞明白。户口迁移也没那么复杂,就是多跑几趟,多问问,总能解决的。希望我的经历能给大家一些帮助,少走一些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