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大家唠唠我自个儿结婚后是怎么去弄那个户口本的事儿的。

刚领完证那会儿,挺兴奋的,但马上就想到户口本这事儿还没弄。我跟我媳妇儿商量了一下,决定把她的户口从她老家那边迁到我这边来,毕竟以后安家在这边,孩子上学啥的也方便。

第一步:先打听清楚

这事儿,每个地方可能规矩都不太一样。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别自己瞎琢磨,直接去我们家这边的派出所户籍科问问准没错。我就抽了个下午,溜达过去,找管户籍的警察同志问了下,像我们这种情况,需要准备啥材料,流程咋走。

警察同志挺耐心,给我列了个单子,还嘱咐了几句注意事项。主要是说,得先到我这边派出所申请个“准迁证”,然后拿着这个证回我媳妇儿老家那边派出所办“迁移证”,再拿迁移证回到我这边落户。

第二步:准备材料,这可是个细致活儿

问清楚了,就开始准备东西。这步千万不能马虎,少一样都得让你白跑。我当时准备了这些:

  • 我俩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我俩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特别注意,户口本首页(就是有户主名字那一页)也得复印。
  • 我俩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这个是重中之重,证明咱俩是合法夫妻。
  • 我这边派出所给的那个申请表,我记得当场填的,或者提前拿回来填
  • 可能还需要我媳妇儿老家那边村(居)委会或者单位开的证明,具体看当地要求,我们当时好像没要这个,但问的时候警察提了一嘴,说有时候会要。

复印件我都是多印了一两份备着,省得到时候缺了抓瞎。

第三步:跑流程,腿脚得勤快

材料备齐了,就开始跑腿了。

先去我这边的派出所。带着所有材料,去户籍窗口排队。警察同志审了一遍材料,没问题,就受理了,然后给我开了一个《准予迁入证明》,就是那个“准迁证”。

然后是去我媳妇儿老家那边的派出所。因为离得有点远,我是请了几天假专门回去办的。拿着我俩的证件、结婚证、我的户口本、还有最重要的那个“准迁证”,去她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到了那边派出所,也是交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那边派出所就给她办了户口迁出手续,给了我一张《户口迁移证》。同时在她原来的户口本上盖了“迁出”的章。

一步,再回到我这边的派出所。拿着我媳妇儿的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我的户口本、结婚证这些东西,回到我们区派出所户籍科。

这回是办理落户了。警察同志把材料收上去,核对无误,就在电脑上操作。然后,关键的一步来了,把原来我的那个户口本收上去,换发了一本新的户口本。在新户口本上,我媳妇儿的名字就加在我家这本上了,关系写的是“户主之妻”,婚姻状况也更新成了“已婚”。我自己的那一页,婚姻状况也从“未婚”改成了“已婚”。

完事儿!

拿到崭新的户口本,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虽然来回跑了几趟,排了几次队,但总算是把这件大事给办妥了。以后办事儿,需要户口本的地方,就方便多了。

这事儿不难,就是有点繁琐,关键是要有耐心,提前问清楚,材料准备全。希望我的这点儿经历能给后面要办这事儿的朋友们提个醒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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