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分为市内转学、跨省转入、外籍港澳台转入和境外返京四种类型,各类型所需满足条件和申报材料不同。家长须根据自身情况对照准备,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转学条件
1.市内转学
下列条件满足其一,可申请办理转学: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在市内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须与学生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中登记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
(2)学生随父母房产所在地在市内变更,变更后的房产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须与学生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中登记的实际居住地不一致)。
2.跨省转学
下列条件满足其一,可申请办理转学:
(1)学生为昌平区户籍;
(2)学生为本市外区户籍且其父母在昌平区独立拥有大产权房《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
3.外籍、港澳台转学
(1)台胞子女本区区台办出具的审核意见;
(2)符合本市转学条件,需要在本市就读、且在北京和外省无学籍的外籍、港澳台学生。
4.境外返京转学
义务教育阶段境外返京参照义务教育阶段京籍跨省转入条件,另需再提供境外学历证明。
网上申报材料
(一) 市内转学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学生因随父母户籍迁移,申请在区内或跨区转学,需提交学生和父母户籍材料,具体包括:
(1)学生和父母所在的户口本首页和学生本人页(父母不是户主的,需提供在同一户口本上的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户籍页);
(2)《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单亲家庭需要提供抚养方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依据)。
2.本市户籍学生因随父母房产所在地变更,申请在区内或跨区转学,需提交产权人为学生父母的房产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学生和父母所在的户口本首页和学生本人页(父母不是户主的,需提供在同一户口本上的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户籍页);
(2)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已实际入住);
(3)《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单亲家庭需要提供抚养方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依据)。
(二) 跨省转入所需材料
1.本区户籍学生需提交学生和父母户籍材料,具体包括:
(1)学生和父母所在的户口本首页和学生本人页(父母不是户主的,需提供在同一户口本上的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户籍页);
(2)《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单亲家庭需要提供抚养方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依据)。
2.本市外区户籍学生需提交产权人为学生父母的本区房产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学生和父母所在的户口本首页和学生本人页(父母不是户主的,需提供在同一户口本上的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户籍页);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已实际入住);
(3)《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单亲家庭需要提供抚养方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依据)。
3.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外籍、港澳台转入所需材料
1.台胞子女需提交本区台办出具的审核意见,一年内有效。其他材料参考本市户籍要求;
2.外籍学生提交监护人在京工作证明,学生本人有效期内护照,学生本人入境签证或停留居住证、永久居留证;在京居住证明。其他材料参考本市户籍要求。
(四)境外返京所需材料
义务教育阶段境外返京提交材料参照义务教育阶段京籍跨省转入,另需再提供境外学历证明。
》》公告详情:北京市昌平区2025-2026第二学期转学工作(时间+入口+材料+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