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已启动,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登录昌平区转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和材料提交。

  一、转学办理时间

  网上申报:2026年6月12日上午9:00至6月17日下午17:00

  初审结果查询:2026年6月18日9:00-17:00

  二、转学办理对象

  本学期期末办理转学的对象为现就读于小学一年级至五年级、初中七年级至八年级的学生。

  三、转学申报入口

  申报平台为【昌平区转学服务平台】,网址:https://zsrx.chpedu.cn/zxcp/

  本市户籍学生家长可直接登录平台采集转学信息申请转学。非本市户籍学生家长须先到居住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四证材料,审核通过后持《在京就读证明(公办)》自行联系接收学校办理转学手续;按本市户籍对待的学生家长需自行联系接收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四、网上申报流程

  1.登录昌平区转学服务平台,仔细阅读温馨提示;

  2.选择转学类型和学段,首次进入请先注册;

  3.根据提示填报基本信息,按要求上传转学所需材料原件照片(清晰可辨);

  4.保证填报的基本信息与上传的房产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信息一致;

  5.下载打印知情同意书,认可内容后签名上传;

  6.双(多)胞胎子女须分别进行填报。

  五、查看初审结果

  6月18日9:00-17:00登录平台,点击进入查看初审结果界面,查询转学审核结果:

  1.审核通过:符合昌平区转学条件,等待转入学校电话通知,按学校要求办理转学手续。如未按时递交,视为放弃本次转学;

  2.审核不通过:不符合昌平区接收转学条件,继续在原学校就读;

  3.退回待修改:按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进行复审,以复审结果为准。如未按时补充修改,视为放弃本次转学。

  六、办理相关手续

  昌平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学籍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和学位情况落实接收学校,由接收学校通知学生父母办理转入事宜(请保持系统内填报的手机联系畅通)。学生按接收学校通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

  七、注意事项

  1.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2.家长已自行联系转入学校且转入学校同意接收的,以及申请转入民办学校的家长无需填报平台;

  3.当前昌平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面临不同程度的学位不足,区教委将根据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就读学校;

  4.已由区教委统筹协调完成转学的学生,若主动放弃本次转学,本次窗口期将不再受理其新的转学申请。

  咨询电话:69708814(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公告详情:北京市昌平区2025-2026第二学期转学工作(时间+入口+材料+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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