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的组织、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由各市(州)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方式、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各市(州)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报考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通知报考人员。

  1.面试时间:7月27日前完成,具体的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各市(州)自行确定。请报考人员关注报考地教育部门网站,保持通信畅通,了解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

  2.面试要求:各市(州)要结合实际,分学段分学科划定进入面试的笔试分数合格线,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并及时公布。每个岗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试讲说课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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