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成都人才公寓都有哪些政策规定
- 2、成都住建局打击代办人才安居资格、代购人才公寓等行为
- 3、成都人才公寓如何申请的
- 4、一般在成都申请成都人才公寓需要什么手续
- 5、成都申请人才公寓需要什么条件
- 6、成都市人才公寓购买条件有哪些?
成都人才公寓都有哪些政策规定
1、急需紧缺优秀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住房保障,租住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5年可按其贡献以不高于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该公寓。
2、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来蓉应聘,免费住7日
成都还将实施人才安居工程。一方面,将加大人才公寓和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对外地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来蓉应聘可提供7天免费入住的青年人才驿站,对急需紧缺优秀人才提供人才公寓租赁住房保障。另一方面,将在产业新城投放人才租赁住房,鼓励用人单位和引进人才集体申请或自主选择租住方式,努力解决各类人才安居之忧。
3、高新自贸区全球揽才 最高百万年薪配人才公寓
成都住建局打击代办人才安居资格、代购人才公寓等行为
观点地产网讯:9月8日,据成都市住建局官方微信消息,针对近期网络平台上出现利用成都市人才公寓、产业园区配套住房项目,宣传代购内部福利房或代办人才安居资格从中收取高额费用的虚假信息,成都市住建局提醒并进行声明,希望申请人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切勿轻信谣言。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成都市人才公寓和产业园区配套住房是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提供的住房。其申请、受理、审核、分配及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无需缴交其他任何费用。若符合人才安居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应统一通过成都市人才安居服务网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取得人才安居资格。
成都市住建局表示,任何房地产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具备代办、代购人才公寓的从业资格,不得以代办人才安居资格、代购人才公寓等为由从中非法收取“服务费”“代办费”“茶水费”“渠道费”“更名费”等任何费用,对存在虚假承诺、伪造和提供虚假材料、变更购房人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同时,人才安居资格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安居资格有关证明材料,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公开披露,并抄送成都信用网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
成都人才公寓如何申请的
申请材料
1. 身份证
2.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用人单位出具的《成都市人才安居申请表》
4.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相关证明(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及获课题、成果奖等证明材料)
5.劳动合同
一般在成都申请成都人才公寓需要什么手续
1.
申请人通过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在线注册登记,填写身份、学历、职称、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并上传前述要求的申请材料,进行在线申报,注册成功后方可提交人才安居申请。
2.
根据用人单位注册地(用人单位注册地在外地的凭用人单位证明)和人才类别,系统自动分配至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和经信部门。
成都申请人才公寓需要什么条件
成都申请人才公寓需要什么条件
人才公寓是指专项用于人才就业的生活配套租赁公寓,解决人才在某地创业的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用房。下面是我带来的成都申请人才公寓需要什么条件,仅供参考。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二、违规处理
成都市人才安居以申请人及所在单位诚信申报为基本原则,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违规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立即收回住房并追缴违规享受的减免租金。租金由用人单位负责追回,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追回的,用人单位先行垫支后负责向相关申请人追索。对单位出具虚假证明、个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及市房管部门网站公开披露,并抄送成都信用网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
三、退出管理
申请人在租住人才公寓或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收回所租住房:
1、人才认定文件被撤销的,或经考评不符合继续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
2、触犯法律并被刑事处罚的;
3、擅自将住房转租、转借他人或改变使用用途的;
4、累计6个月未缴纳租金或相关费用的;
5、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实际居住的;
6、不再符合本细则规定的申请条件的’;
7、婚前夫妻双方均以个人名义租住人才公寓或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的,婚后应退出其中一套;
8、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政策规定行为的。
四、温馨提示
1、请关注房源信息,并根据房源供应情况结合自身需求提出申请。人才安居资格有效期为一年,资格有效期满后需重新申请。
2、申请人同时符合多种安居方式准入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租住人才公寓期间人才类别发生变化的,可按调整后的类别提出申请,经审核后从次月起调整相关标准,累计最长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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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才公寓购买条件有哪些?
1、人才公寓租售对象为《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的A、B、C、D类人才。区(市)县可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将其认定的其他高端人才纳入保障范围。
2、与成都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
3、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工作的,须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4、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工作,须在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县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在当地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扩展资料:
成都市人才公寓购买政策:
1、按先租后售方式连续租赁人才公寓满5年且考核评价合格的人才,可在租赁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购买申请。
2、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才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签订购房合同,享受优惠政策面积部分,按入住时的市场价格购买,超优惠政策规定租购面积部分,按购买时的市场价格购买。购买时的市场价格低于入住时市场价格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到期未提出申请的,须退出人才公寓或按市场租金继续租赁,续租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并不再享受租金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人才安居网(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