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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落户最新政策

(一)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本市工作的。

3.本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

5.在蓉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就读的学生。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在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8.博士后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9.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二)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

1.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

2.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退役士兵。

3.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随军家属。

4.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本市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

(三)投靠、收养人员

1.与本市人员结婚满3年的。

2.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

4.被本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

5.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本市直系亲属抚养的。投靠、收养申请入户的,应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四)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

1.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本市户籍人员。

2.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的华侨。

3.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的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4.外国人取得中国国籍的。

(五)原户籍在本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第四条 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经相关部门认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一)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本市;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含境外取得同等学历的人员)

(二)“蓉城人才绿卡”持卡人。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2年以上的技能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

(四)其他符合我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

成都军官复员落户条件(成都军转落户政策)

成都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把户口迁入成都需要取得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除外);办理手续是:取得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拿着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落户成都有何要求??

(一)符合下列人才引进条件之一,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18周岁以下)的户口迁入。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者。

2、具有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

3、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我市落户的人员。

4、经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布的急需、短缺的技师、公务员、管理人员或有特殊技能、专长的人员。

(二)符合下列投资、引资、纳税条件之一,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指定人员的户口迁入。

1、市外人员(含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公民)在我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投资、兴办企业,实际投资在 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指定 1名在我市有住房并实际居住的人员的户口迁入。实际投资额超过 200万元的,按每年增加 100万元解决 1人入户的标准递增。

2、市外人员在我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就业或兴办企业,连续 3年累计向当地税务部门纳税 20万元或 1年内纳税 10万元,可将纳税人或企业主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实际居住地。

3、市外人员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做出贡献,在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引进投资额在 800万元以上,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投资地或实际居住地。

(三)符合下列调动、流动、聘用、安置、录用、招收条件之一,可将户口迁入。

1、经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公选、公招或选调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2、因照顾夫妻分居经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调(流)动手续,结婚时间满 5年或年龄满 30周岁的人员。

3、因退休补员,经市劳动保障局批准从农村招收的工人(含轮换工)。

4、本地生源的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校毕业生。

5、非本地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按当年国家对高等院校学生的就业政策和市政府制定的具体条件,在我市落实了工作单位和住房。

6、我市范围内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按招生计划录取的外地生源学生(本市非农业户口的新生不迁移户口)。

7、军队转业干部、西藏内调干部、四川省三州内调干部符合安置入成都条件的人员。

8、军队复员退伍人员、无军籍职工、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符合安置入成都条件的人员。

9、符合随军条件的人员。

10、经省、市老干局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

(四)符合下列投靠条件之一,可将户口迁入。

1、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被聘任为中级技术职务的人员、中级以上管理人员及符合本文准入条件中第一条件的人员,解决夫妻分居问题,不受年龄、工龄、分居时间限制,可将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2、外地公民婚后在我市范围内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 5年以上(以暂住证为准)无不良记录,且夫妻双方年满 30周岁,可将户口迁入。

3、外地未成年人,投靠因工作调动户口已经迁入我市的父母,可将户口迁入。

4、外地离退休人员要求投靠户籍在我市的配偶,可将户口迁入。

5、外地公民男性年满 60周岁,女性年满 55周岁(含离退休人员)身边无子女,有正当收入来

源,要求投靠在我市的子女,可将户口迁入。

(五)外来暂住人员,符合下列条件,可将户口迁入。

外来暂住人员因工作成绩突出,或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见义勇为,受到各区(市)县党委、人民政府表彰,并在各区(市)县范围内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户口调整后,户口登记中只使用公安部指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口簿》《暂住证》,取消“蓝印户口”“自理口粮户口”“寄住户口”等原使用的附属于户口登记的其他证件。

凡在我市工作、创业并且符合本文准入条件中第一条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我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登记证》作暂住人口登记。在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

本人愿意将户口迁入我市时,收回《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登记证》,换发本市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作常住人口登记。

成都退役士兵入户有哪些办理条件

1.被申请人自愿到我市落户。

2.被申请人符合我市入户政策。

3.具备与申请理由相对应的申报材料。

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

成都落户条件2020新规有哪些?

一、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凭毕业证即可落户成都。

申请人必须满足这两个条件:

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二、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的技能人才,也可以办理落户手续。

申请人必须满足这三个条件:

1、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

2、单位推荐

3、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三、成都落户的其他政策

(一)购房入户——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并且实际居住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平米/人)水平。

成都市退役士兵入户有什么具体要求

、《入户申请表》

2、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3、《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或军人身份证或原籍地公安机关身份证编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军队退役人员进入成都市入户联系函》(原件);

5、省民政部门出具的《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提供)(原件);

6、省民政部门出具的《复员干部接收通知书》(复员干部提供)(原件);

7、1张1寸近期便装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8、配偶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投靠配偶入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9、父母或岳父母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投靠父母或岳父母入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0、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家庭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1、集体户首页、空白集体户口内页及单位同意入户的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2、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13、回原籍的除提供以上1、2、3、4、7项外,还需提供:

(1)本市注销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入户地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簿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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