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租房提取业务相关规定的补充通知》。《通知》明确,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职工每月可提取一次,也可按季提取,每季提取金额不超过21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通知》自2022年3月16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通知不一致的,按通知执行。未涉及事项仍按原有规定执行。(成都公积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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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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