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已经是5月份了,距离5.15限购马上迎来一周年,今年5.15有没有新政出来不知道,但是5月的积分落户倒是如约而至,对于想要在成都积分落户的朋友,2019的积分入户攻略童谣给大家准备好了,叮~请查收!
在这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样什么是积分落户的由来。
一、什么是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的意思是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的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就可以申请在自己工作的城市落户。
最早是由2011年政协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首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若干问题的建议》,提出了积分落户制。
2018年1月1日,成都开始实行“双轨并行”的户籍政策体系,简而言之就是从原来的落户条件又增加一条落户条件——积分落户。
二、成都积分落户满足多少分可以落户?
100分只是够资格申请,名额有限,分高者得。每年申报一次,定期公布。
三、积分落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入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四项必须同时满足。
四、积分考核指标有哪些?
积分指标包括:
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个人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12项指标。
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各项指标积分之和。
五、积分落户有哪些加分项和减分项?
缴纳社会保险
申请人在我市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2019年5月31日起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
提供资料:
1、参保关系在成都市的人员,在成都市人社局门户网站自助查询打印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及成都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信息、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信息;
2、参保关系在四川省且单位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场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员,提供省社保局加盖印章的缴费信息(清单)和省医保局加盖印章的缴费信息(清单)。
每年分别加10分,半年分别加5分
合法稳定居住
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加10分,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签订正式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
提供资料:自有住所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配偶名下登记的住房,同时提供结婚证);租赁住房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自住房加10分,连续居住按1分每年计算,租赁住房连续居住按1分每年计算
教育背景
申请人不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条件,但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的,加10分。
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指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其他非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
提供资料:毕业证和学信网查询打印学历凭证(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定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和其他非全日制高等教育大专学历(含高职)以上学历加10分
引导人口合理布局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申请人按照就业所在区域计算分值,其中:属于东进区域(试行范围包括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和南拓区域(试行范围包括天府新区鹿溪智谷科技创新和高技术产业服务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总部经济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国际会展功能区、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按照20分/年累积计算;北改区域(试行范围包括青白江区先进材料产业园、青白江区国际铁路临港服务业集聚区、新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彭州市成都航空动力产业园)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其他区域不加分。
本条中“就业所在区域”,是指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省、市、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参加社会保险且所在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在东进区域和南拓区域按照每年20分/年累计计算,在北改区域按照10分/年累计计算,在西控区域和中优区域不加分。
用人单位是否属于东进、南拓、北改区域,以当地政府、园区管委会提供单位名册为准;在用人单位的就业时间以在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时间为准,计算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且累计缴费满12个月
提供资料::在注册单位缴纳社保信息。
属于东进和南拓区域的每年累计加20分,属于北改区域每年累计加10分,其他区域不加分
引导人口梯度转移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及成都高新南区和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5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10分。
本条中“居住地转移”,是指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址发生变化,以居住证记载的地址变更为准。计算转移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
本条中“申请人就业地转移”,是指申请人就业单位注册地发生变更,以工商登记注册地地址变更为准,就业时间以社保缴费时间为准。计算转移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
居住地由“五城区”及高新南和高新西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一年加5分,就业地和居住地均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一年加10分
急需紧缺工种(职业)
申请人属于本市年度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范围内的,加10分。
申请人属于本市年度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范围内的,加10分。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成都产业发展需要,并结合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制定,经市政府审定后对外发布,原则上每年发布一次。
提供资料:人社部门颁发(或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属于本市年度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范围内的,加10分
个人贡献
申请人获得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各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包括: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申请人在本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上一年度年纳税额达到1万元的加2分;超过1万元的,按每0.1万元加0.2分累积计算,最高分不超过10分。申请人在本市参与社会服务,在参加志愿者服务、慈善捐赠、无偿献血等方面做出贡献的,每次加2分,最高分不超过10分。
提供资料:
获奖的提供表彰决定、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纳税的提供申请人在本市各区(市)县税务局办税务厅打印记录个人所得税完税情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原件)
志愿服务提供成都志愿者网打印的志愿服务时长凭据。
慈善捐赠提供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原件和复印件)
献血提供无偿献血证。(原件和复印件)
获得国省市表彰的(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分别加25分、20分、15分,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上一年度纳税额达到1万元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参与志愿服务、慈善捐款、无偿献血每次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鼓励创新创业
申请人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省或本市市级奖项的,分别加15分、10分、5分。
1、申请人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四川省或成都市级奖项的,分别加15分、10分、5分。“创新创业获奖”指:
(1)申请人须是创业企业或创业团队的主要创始人,且申请人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
(2)申请人参加的大赛须由国家、四川省、成都市政府主导举办的科技类创新创业大赛;
(3)申请人应将获奖证书提交给成都市科技局审核通过。
提供材料:成都市科技局出具的推荐函。(原件)
申请人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加10分。
2、申请人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加10分。指申请人申请积分时在我市工商注册,其企业就业人员5人(含)以上在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和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单。(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在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的,达到一定条件的,加10分。
3、申请人在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的,达到一定条件的,加10分。条件指:
(1)申请人须入驻的是经过认定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
(2)申请人须是创业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且申请人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
(3)申请人须持有效的公司资质证明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章程及股权构成)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推荐函到成都市科技局审核通过。
提供材料:成都市科技局出具的推荐函。(原件)
参加创业大赛获得国省市奖项分别加15分、10分、5分
本市创业吸纳5人 以上就业加10分
在本市孵化及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达到一定条件加10分
年龄指标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10分。
年龄计算时间为申请积分2019年5月31日。
年龄不超过45周岁,加10分
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申请人近3年在个人信用、工商税务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的,每条减10分。
此项指标由市工商局、市税务局、市法院等部门提供不良记录数据。以2019年5月31日向上溯计算36个月内的记录为准
近3年在个人信用、工商税务方面存在不良记录,每条减10分
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指标
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因刑事犯罪被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每条减50分;被行政执法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条减20分。
此项指标由人民法院、公安局等行政执法机关认定
受刑事处罚。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每条减50分
受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条减20分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指标
申请人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减50分。
此项指标由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
违反计划生育的减50
六、积分落户的材料准备
(一)《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二)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三)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
(四)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五)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七、申请流程
1.申请人可在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申请人在居住证记载地址所属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
2.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受理积分申请材料后,按照职责分工,将申请材料提交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
3.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负责积分核定,报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备案。
4.根据积分情况,持证人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教育、就业、住房、养老、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具体实施细则由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公布。
5.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根据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入户申请,按照积分高低顺序排位,积分相同的按照参保年限、居住年限等依次进行排位,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确定入户名单并公示。
6.积分入户名单由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公布。申请人应及时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八、重要时间
几个重要时间:
2019.5.25开启网上预约(rkb.chengdu.gov.cn)
申报材料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
分申报时间为6月1日——7月31日,正式开展受理
9月15日,可查询积分入户结果(rkb.chengdu.gov.cn)
9.25——9.30日,公布积分入户名单
10月1日——11月30日,办理积分入户,逾期视为放弃
注意:
申请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当次申请积分资格,且两年内其积分申请不予受理;已办理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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