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退休落户成都
退休后可以回农村老家建房吗
退休回乡建房,是我们这种很多从农村出来参加工作,希望退休后回到老家建房养老,特别是哪些原来的老家有老一辈留下来房产,但上一代去世以后,希望通过继承老家的房产,然后重新进行修建。退休人员回到老家去建设新房子行不行呢?下面和大家来探讨我的认识。

退休人员回乡建房,这个是有前提条件的,这个前提条件就是回乡,按照我的理解以前是从老家出来工作的,退休后想回老家,这种人其实就是大家所说的农二代或是农三代,如果超过了三代,只能是自己的籍贯所在地,或是自己的祖籍地,也就谈不上回乡建房了。
比如我自己,我家一共兄妹四个,都是通过读书等渠道从农村出来参加了工作,都在所工作的城市安家落户,我作为家中老大现在已经退休,但已经在成都定居,全家人都在成都工作生活,其他的兄弟和妹妹也即将退休,也都在所在的城市买房,生活了多年,从参加工作开始已经变成了城镇户口。

由于老妈还健在也居住在老家的老房子里,去年老家通过确权,老家的房子都是在老妈的名下,宅基地也是在老妈的名下。在闲聊中,老家的村社干部告诉我们,你们要回家修房子,如果想在原来的宅基地上重新修建,最好趁你老妈健在的时候赶紧来建设,以老妈的名义来建设这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也是合理合法的。
如果你老妈去世以后,你还想回家在原来宅基地上重新修建房子,难度就比较大了,甚至是不准重新修建的。即使你把乡镇干部、村社干部搞定默认你修建,但只要当地村民举报最终也是违建,只要村民起诉到法院就可以判决强制拆除,到时候后就落到了一个既费马达又费电的尴尬境地。

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像我们家这种情况在全国不在少数,而且很多人都有这种想法,都想在退休后回到老家,在农村建设一幢漂亮的小楼房安享晚年。这种想法要实现也不难,那就是在家中老人在世时赶紧回去修建,如果家中老人去世了要回去重新修建,可能就是为难村社干部了。虽然不能重新修建,但是对房子进行维修改造,只要不是彻底重新修建,这在法律和政策上是完全没有障碍的。

那么儿女作为城镇户籍的人员,还能继承农村的房产和宅基地吗?继承房产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城镇户籍的儿女要继承老人在农村留下的房产这是合法的,民法典也有明确的规定,只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办理继承手续,这个房子就有可以由老人名字改为儿女的名字。
但农村的房子和城市的房子是不一样的,城镇的房子是房子和宅基地是一个结合体,都是有产权的,二者是一体的;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变为私人所有,也就是说,农村的房子,房屋产权和土地所有权是相互独立的,即房子归私人所有,土地归集体所有。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子一直存在,子女继承后可以保持原状的依法行使所有权,如果房子已经倒塌、毁损,则房产不复存在,产权也即消失,剩下的就是集体的土地。

综上所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退休人员回乡继承房产是可以的,但不能继承宅基地;在老家没有老房子要重新买地建房更是违法的;只有本村的村民,没有住房或是宅基地的,才可以通过乡镇审核,县级政府部门审批后才能取得宅基地建设住房。
退休人员回乡建房是否符合政策规定?,退休后可以回农村老家建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