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在高新区注册单位工作。
2.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
3.户口为成都范围内的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
4.在成都范围内本人及直系亲属无固定房产者,方可申请挂靠集体户;有固定房产者,应将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迁移至房产处。
办理流程
1.关注“成都高新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掌上办事大厅-市内迁移认证-立即办理”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在线受理(5个工作日内受理)。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
(3)劳动合同原件;
(4)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原件(如系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的同时上传代缴协议原件或代缴证明原件);
(5)无房证明原件(已婚的上传夫妻双方原件、未婚上传本人原件,已经购房未交房的需同时上传购房个人信息页、交房时间页,签字盖章页);
2.待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审核完毕后,点击“掌上办事大厅-市内迁移认证-结果查询”,输入身份证号码后查询办理结果。如审核通过可下载《情况说明》扫描件自助打印。如未通过会告知原因。
3.持《情况说明》、及上传的材料原件至高新区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温馨提示:在“成都公安微户政”公众号提前预约)。
4.入户完毕后将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归还至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统一保管。
温馨提示
1.此业务请选择在线受理。办理结果在线查询,如不符合条件的请符合条件后再重新申报,如材料有问题的请修改材料后重新申报。
2.社保缴纳单位应与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一致(如系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的同时上传代缴协议原件或代缴证明原件)。
3.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4.此业务因特殊情况需现场受理的仍需在线上提交申请。
5.在成都范围内本人及直系亲属无固定房产者,方可申请挂靠集体户;有固定房产者,应将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迁移至房产处。
6.工作人员在受理和核实申请材料时,对申报人提交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和鉴定材料,需要进一步核实的,不超过15个工作日。
7.核查属提供虚假材料申报或通过中介单位申报入户的人员,名单通报公安部门,并协同相关部门对劳动合同签订单位进行核查并予以公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