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产权面积要求

四川省首例居住权

《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总体要求,是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以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重点在人口净流入的城市、住房供需矛盾突出、住房困难群众较多、多层次住房需求较大及其他有需求的城市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切实解决“夹心层”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推动全体人民实现住有所居。


《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共有产权住房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支持,将重点面向有一定经济承受能力但买不起商品住房的城镇无房群体供应,并从房源性质、筹集方式、面积标准、供应对象、产权比例、定价原则、申购分配、产权登记、上市交易等多方面明确了省级层面的制度框架,为各市(州)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提供一定的政策依据和指引。


下一步

四川省住建厅将联合六部门

尽快出台《指导意见》

强化部门联动协调指导

有需求的城市

积极筹集建设共有产权住房

你期待吗?

四川拟发展共有产权住房,这些人可优先申购


<

四川拟发展共有产权住房,这些人可优先申购,四川省首例居住权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4-0858-9752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