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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成都户口的孩子可以来成都读小学、初中吗?

不是成都户口的孩子来成都读小学初中当然是可以的,如果双方父母在成都有稳定的工作并且缴纳了社保的话,可以凭借着他们社保里面的积分来进行上学。

未落户成都孩子上小学(未落户成都孩子上小学条件)

不是成都户口,也没有在成都买房,小孩可以在成都上小学吗?需要一些什么手续?

小孩外地户口,在成都读小学的条件:

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的;

3、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年龄。

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所需提交证件材料:

(1)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

(3)适龄儿童父母市南区居住证;

(4)购房户:房产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款收据;租房户: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5)合法就业的提供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及社保卡;合法经营的提供市南工商营业执照;

(6)出生证;

(7)预防接种证;

(8)健康证明;

(9)幼儿发展评估手册等。

外地户口小朋友在成都读小学有什么条件

您好,以下是外地小孩户口在成都读书的条件: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委编办、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房管局、成都市工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6〕2号)要求,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以下简称申请人),以进城务工人员“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应于5月的工作日向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可提供《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

2.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

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申请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

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

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针对您的情况,你可以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

没有成都户口孩子以后怎么上学呢?

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的;

3、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年龄。

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所需提交证件材料:

(1)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

(3)适龄儿童父母市南区居住证;

(4)购房户:房产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款收据;租房户: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5)合法就业的提供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及社保卡;合法经营的提供市南工商营业执照;

(6)出生证;

(7)预防接种证;

(8)健康证明;

(9)幼儿发展评估手册等。

非成都户口的孩子能否在成都上小学?具体入学条件和规定有哪些?需要办理的手续?

根据《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实施意见》,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照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如果孩子户籍不在成都,又想让孩子在读小学,需按《成都市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办理就读。

具体分为两类:

一类是农业户口,《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或《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需持申请人及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农业户口簿;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住证》及有效《劳动合同》于在在所在镇(街道)登记点登记。

另一类是城镇户口《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须持申请人及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在教育局教育科登记。 非一年级新生还需准备原就读学校证明。 如果符合成都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条件,将根据政策统筹安排孩子就读。成都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每年集中办理一次,在每年的四月份之前咨询所在区教育局教育科。

扩展资料

县政府责任

县级政府对该地区义务教育发展负有的主要责任,强调管理以县为主是非常必要的。以前在一些地区存在着投入以县为主的做法,使义务教育的事权和财权不对称,挫伤了基层政府管理和实施义务教育的积极性。管理以县为主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管好经费。县级政府除了按照省级政府确定的比例承担经费外,一项更重要的任务,是要具体管好用好资金。要将义务教育的各项经费全部纳入预算,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快捷的资金拨付制度,科学合理地分配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包括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的规划、设置、布局调整、管理,指导学校教育教学,保障学校安全,培养教师,均衡配置师资力量,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校长和教师流动。

省级政府首要责任

省级政府是地方最高的行政机关,对包括义务教育在内的各项地方公共事业负有首要责任。从情况看,省级政府离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还有距离。强调省级统筹,就是要加大省一级的责任,这是新体制一个值得关注的内容。

省级政府一要统筹落实辖区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确定省以下各级政府的经费分担责任,落实中央安排的转移支付和地方各级政府应承担的资金,承担与其职责和财力相应的义务教育经费数额,制定辖区内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要统筹省域内义务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本省义务教育政策、规划和义务教育的各项标准,统筹配置教育资源,促进省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无论从投入体制还是从管理体制来讲,省级政府的统筹作用都至关重要,如果省级政府能够切实担负起这一责任,理顺省以下的体制,则相关问题比较容易解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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