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床19万,一个书柜12万,我感觉被套路了!”四川成都,曾先生租了一套400多平米,月租金2.2万元的精装别墅用于办公。合同租期一年,押金5万,租金3个月11.6万。
合同签完后,房东给曾先生列了一张家具价格清单。当曾先生看到清单上的家具价格后,立即表示要求退租。
原来,房东家的沙发一个5万、书柜一个12万、床一张19万、办公桌一个5万等,这一屋子家具总价值超过了100万元。
由于清单上并未显示家具品牌,只是标注了数量、大小和价格,曾先生顿时感觉被套路了。这租一年下来的话,家具总会有点磨损,一旦要求赔偿,那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因此,曾某要求房东把家具都撤掉,但房东不肯。于是曾先生在尚未交房前,就提出了退租。
房东得知曾先生退租的理由后非常生气。房东表示,自己将价格列出来,只是希望曾先生爱惜这些家具,并没有坑人的意思。如果是正常的损害,那肯定不用赔偿。于是房东要求曾先生支付违约金,而且押金不退,共计7.2万元。目前,双方仍协商未果。(来源:红星新闻)
1、这位房东是否真的好意提醒,我们不得而知,但他的行为却有违常理。
首先,曾先生租房的目的是为了办公而不是自住。
如果是自住,那么由于人并不多,所以对家具的损耗并不会很大,而正常的损耗,曾先生是可以不用赔偿的。
《民法典》明确规定,租客按约定的方法,或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的,即便租赁物受到损耗,租客也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但现在曾先生租别墅是用来办公的,这员工一多,就很难保证是否正常使用。因此,曾先生在签订合同前,就已经明确告知房东租这套别墅的目的了。
而且在房东出示巨额家具清单后,曾先生也表示,要求房东把家具都撤走,但房东就是不同意。
其次,房东在与曾先生签订合同前,并未提示曾先生家具很贵。
从常理上来讲,即便房东不知道所有家具的具体价格,但这上百件家具中,总归会有一两件家具的价格,是有印象的吧。比如:床一张19万,书柜一个12万等。
就算记不清具体价格,也应该提示一下曾先生,家具都很贵,要上百万元。
此时,曾先生就有租与不租的选择余地了。
综上,我们认为房东即便不是故意隐瞒,也是未能实事求是地介绍别墅的真实情况,这让曾先生产生了重大误解。
《民法典》第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值得注意的是,因重大误解而申请撤销合同的。在合同被撤销后,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无法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另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也就是说,合同撤销后,房东应当退还押金。如果曾先生有过错的,则应当赔偿房东的实际损失,差不多是一个月房租吧。
2、有网友表示,租赁合同中约定未租满6个月不退押金,这是否合理?
如果曾先生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的,那在合同撤销后,这个押金是要退还的。
不过还有个前提条件,就是没有人为造成别墅内家具损坏。
如果合同无法撤销,且在签订合同时,双方是自愿的,这个未住满6个月不退押金的约定也是有效的。
不过这个押金如果过分高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曾先生可以申请适当减少。
《民法典》第585条明确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所造成的损失,法院可依申请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所造成的损失,法院可依申请予以适当减少。
值得注意的是,“过分高于”所掌握的尺度,是因违约而造成实际损失的30%以上。
而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也就支持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
3、最后,我们以本次事件作为警示,希望大家在签订合同时,要慎之又慎,把一些基本的情况都要了解清楚,不要贸然去签订合同。这合同一旦签订,想撤销可是非常困难的。
来源:法律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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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推行新版房屋租赁合同#】据成都住建消息称,成都市住建局会同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修订了《成都市房屋租赁合同(合同范本)》。自4月21日起,成都市已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用2022年新版《成都市房屋租赁合同(合同范本)》,供房屋租赁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使用,房屋租赁当事人应积极使用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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