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有效解决群众异地迁移户口“多地跑”“折返跑” 等问题,吉林省公安厅积极会同辽宁、黑龙江省公安厅,在3省8个试点城市,开展5项户口迁移业务“跨省通办”改革试点。

这5项户口迁移业务

可以“跨省通办”

1、大中专院校录取户口迁移

2、大中专院校毕业户口迁移

3、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4、父母子女投靠户口迁移

5、工作调动户口迁移

以下试点地区

可以实现“跨省通办”

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

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营口市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

办理时限

1.迁出地公安派出所收到户口准迁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查,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收到户口迁出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查,核实确认无误通知申请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办理落户。

来源: 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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