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一位女军官询问小编,自己是双军人,小孩出生后需要落户,不知道应该走怎样的程序来顺利完成落户,经过小编与相关部门的咨询,现将整个流程整理出来,分享给大家,以供参考!
作为想长期在部队服役的战友们来说,孩子落户的大事是每个人都要必经的一道程序,希望能够收藏起来或者给其他需要的战友看看,少走点弯路。

双军人孩子落户程序
办理项目
出生登记(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其所生的子女要求落户的)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
办理条件
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其所生的子女要求落户的
申报材料:
①父母双方的军人身份证明(含团级以上) ;
②父母《结婚证》;
③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注:单独立家庭户的须提供夫妻的《房产证》、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落户的须提供派出所出具的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间的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材料齐全当场受理办结
数量限制:不限制
办理期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如有换户口本,工本费6元。
受理部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单军人孩子落户流程
办理条件
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地方居民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出生申报登记材料→派出所审核后办结(2周岁以上需报县分局审批后办结)
需要准备的材料
①出生申报申请;
②出生医学证明;
③夫妻一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双方均为现役军人);
④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⑤部队现役军人证明(一方为现役军人)或父母双方部队现役军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