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办理落户档案
#平顶山头条#户口问题。
因存在户口历史遗留问题 ,现需要消除一个户籍,我已把常用户口落户到成都(现已在成都工作面临买房),成都购房政策非常严苛,我好不容易攒够了购房资格。如果必须消除成都户口,将严重影响我的生活工作,先已与相关部门联系,意思是必须让我消除成都的户口,保留河南户口。
求领导体谅就业和住房是民生之根本,户口的历史遗留问题我肯定积极配合积极处理,但请领导考虑我的实际情况希望得到回复。
有关部门回复,
一、网民留言反映的主要问题
网民反映:其男朋友年幼时,父母为解决孩子上学问题为其购买户口,在河南老家的户口并非男友常驻户口。成都户口一直在使用(从上学到工作,工作后落户到成都,挂有驾驶证、行驶证、学业证书、银行卡、工作以及购房资格等等相关信息),舞钢户口从未使用过。经多方沟通,舞钢市公安局判定舞钢市户口为原始户口按照现有政策要注销成都市常用户籍。消除成都户口,对其生活影响较大,望注销舞钢户口。
二、调查情况
舞钢市人民政府责令舞钢市公安局调查核实。舞钢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此问题,立即安排户政大队和辖区派出所进行核查,经调查:吴尚熙,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410481199709259034,现户籍地为河南省舞钢市温州路59号楼503号:吴昊,男,达斡尔族,身份证号码为150722199809251817,户籍地址为成都市成华区新鸿南二巷18号,经核实该吴尚熙与吴昊系为同一人。
2021年7月28日,公安部下发清除重复户口清单,吴尚熙的重户名单列在其中。通过查询河南省常住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及相关档案资料,发现吴尚熙户口1999年10月15日随母亲熊志芳由舞钢市朱兰派出所迁入垭口派出所,当时迁移证上的名字为吴家鑫,后把名字变更为吴昊:2014年12月16日其父母熊志芳和吴云召又申请将其姓名吴昊变更为吴尚熙。
舞钢市朱兰派出所,找到1997年10月份吴尚熙在朱兰派出所出生入户时留档的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当时入户时登记姓名为吴稼鑫,出生时间为1997年9月25日0时20分。
而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吴昊的户口出生日期为1998年9月25日出生,比1997年9月25日出生的吴尚熙户口年龄上小一岁,经多方面调查证实垭口派出所吴尚熙户口为原始户口。
按照公安部重复户口“去伪存真”的要求,舞钢市公安局垭口派出所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当事人母亲熊志芳,应保留垭口辖区的原始户口,因吴尚熙即吴昊本人现在四川省成都市工作,一直委托其母亲熊志芳办理相关事宜,熊志芳表示同意注销吴昊在成都的户口,但是需要处理时间。
9月24日下午,舞钢市政务服务热线中心电话告知反映人办理结果,反映人表示对办理结果无异议,已开始准备注销吴昊在成都的户口。
应届毕业档案放在哪里

毕业季来了!
各位在拍照留念的同时
不要忘了给档案找个好“归宿”哦
搞清楚以下几个问题
档案去向心知肚明

一、取得《报到证》前,档案怎样转入或改派到成都呢?
登录成都人才网(http://s.rc114.com/),选择“毕业生报到”—“毕业生登记(含三方协议、改派手续)”,如实填写信息,可获取档案(户口)拟接收机构的详细信息。


未在成都市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1.成都市生源(含离校前父母双方户口均迁离原籍且至少一方迁到成都的)。档案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人才服务机构,户口迁回原籍。
2、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拟在成都市入户的,可通过办理“接收函”(登记后系统自动生成)获取相关信息。

已在成都市落实工作单位(或已创办实体)的毕业生。
1、在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包括编外聘用),咨询工作单位。
2、在非公企业或社会组织就业的,可通过办理“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登记后系统自动生成)获取相关信息。
3、在成都市外非公企业就业的成都市生源,档案也可转至生源地区(市)县人才服务机构。
二、取得《报到证》后,档案怎样转入成都呢?
登录成都人才网(http://s.rc114.com/),选择“毕业生报到(含档案、户口手续)”,如实填写信息,获取到档情况、档案接收机构联系方式等信息,在线办理存档确认手续。

未在成都市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毕业后户口未迁入成都的,档案由入学前户籍地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户口已迁入成都的,档案可由户籍迁入地的区(市)县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
已在成都市落实工作单位(或已创办实体)的毕业生。
可选择工作单位注册地或单位所在地的区(市)县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若为成都户籍,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的的区(市)县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
TIPS:“接收函”、“三方协议”或“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均可作为地方接收证明材料,供学校办理《报到证》、寄送档案时使用。
三、需要人才服务中心在《三方协议》上兼章怎么办?去哪办?
毕业生档案只能由学校通过单位专人、机要或“EMS标准快递”转递,通过其他快递寄送或自带的将被拒收。
需要将党组织关系转入中共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委员会毕业生党员,请通过“成都市流动人才党员之家”(lddy.rc114.com)提交转入申请,根据系统提示持相关材料到相应的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
如需到现场办理的,办理地点以信息提交后的系统提示为准。例如:报到证抬头为“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而系统显示“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只能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办理手续。
四、温馨提示
毕业生档案只能由学校通过单位专人、机要或“EMS标准快递”转递,通过其他快递寄送或自带的将被拒收。
需要将党组织关系转入中共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委员会毕业生党员,请通过“成都市流动人才党员之家”(lddy.rc114.com)提交转入申请,根据系统提示持相关材料到相应的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
如需到现场办理的,办理地点以信息提交后的系统提示为准。例如:报到证抬头为“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而系统显示“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只能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办理手续。
来源 | 成都人社局
@应届毕业生,你的档案都安家了吗?,应届毕业档案放在哪里
#成都# #成都爆料# #成都身边事##成都头条# 12月31日,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就简阳市农村征地拆迁进行了回复。
网友留言:
本人2007年因读书户口迁出,2018年家房屋占要求搬迁。但是当时地方政府解析政策(图片中第三条: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因读书将户籍从本集体经济组织迁出的在校学生或毕业后未被行政、事业和国有企业聘用,且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户家庭中的家庭成员)时认为。任何在行政、事业和国有企业的员工都不能享受该政策(本人在国企工作,但是签订的劳动合同,非编制)。但是本人今年又了解到,三岔等多个地区对该政策的解析认为仅限编制内的员工不能享受安置政策,若是国企的合同聘用关系员工则可以享受该政策。
现在想咨询领导两个问题。
第一个是如果能够出具与国企签订的临时聘用合同(非编制),是否可以享受拆迁安置政策。
第二个,若是第一个问题答复是可以享受,请问我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考虑到支持国家建设,去年已同意父母签字,但安置房实际未交付)。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回复: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成都东部新区石板凳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您2007年因读书迁出将户籍迁出,若您以此申请享受拆迁安置政策,该事项的政策依据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都天府空港新城征地拆迁安置适用政策的批复》(成高管函〔2017〕170号)批复精神,参照《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简阳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简府发〔2017〕26号)文件执行,具体要求为文件中第二十三条第三点“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因读书将户籍从本集体经济组织迁出的在校学生或毕业后未被行政、事业和国有企业聘用,且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户家庭中的家庭成员”条款,您若仅出具与国企签订的临时聘用合同(非编制),不能享受拆迁安置政策。
您申请享受拆迁安置政策需提供以下资料:1、2007年因读书户口户籍从原集体经济组织迁出的档案资料(作为证明你属于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依据);2、毕业证书;3、工作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毕业后未被行政、事业和国有企业聘用的证明;4、工作单位出具的非正式员工证明(附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5、出具拆迁前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户家庭中的证明;如您能够提供上述资料,可前往石板凳街道征地拆迁组签订补充住房安置协议。
以上情况于2020年12月25日11:30、15:42与您进行电话联系并详细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