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成都怎么查询积分情况
扩散丨明日起,成都积分落户“第二季”开始申报预约!全攻略→
成都积分落户“第二季”即将来临!
从5月25日起,
全市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开通居住证积分申报预约服务,
6月1日-7月31日正式开展受理。
先满足四个条件才有资格申请
按照规定,积分标准分值为100分,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1、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
2、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3、在成都按国省市规定连续缴纳社保5年以上(截至申请当年5月31日起上溯计算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0个月及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如何积满100份?
9大加分项
● 缴纳社会保险
申请人在成都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2019年5月31日起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
所需材料
1. 参保关系在成都市的人员,在成都市人社局门户网站自助查询打印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及成都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信息、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信息;
2. 参保关系在四川省且单位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场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员,提供省社保局加盖印章的缴费信息(清单)和省医保局加盖印章的缴费信息(清单)。
● 合法稳定居住指标
自有住所加10分,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居住证需在2019年5月31日前办理且在有效期内);
签订正式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
所需材料
1. 自有住房包括以下住房:
申请人本人名下单独所有或与配偶共有产权的住房。
申请人(包括配偶)与他人共有产权且份额不低于50%的住房。
申请人配偶单独所有的住房。
提供材料:自有住所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配偶名下登记的住房,同时提供结婚证)。
2.“住房租赁”包括以下住房:
申请人单独承租或与他人共同承租国有直管公房。
职工租住的本单位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
其他合法租赁住房。
提供材料:租赁住房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 教育背景
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的,加10分。
所需材料
1. 毕业证和学信网查询打印学历凭证(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定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 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引导人口合理布局
东进区域(试行范围包括)和南拓区域按照20分/年累积计算;
北改区域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
其他区域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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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是否属于东进、南拓、北改区域,以当地政府、园区管委会提供单位名册为准;在用人单位的就业时间以在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时间为准,计算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且累计缴费满12个月。
所需材料
在注册单位缴纳社保信息。
● 引导人口梯度转移
申请人居住地由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及成都高新南区和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5分;
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10分。
计算转移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
● 急需紧缺工种(职业)
申请人属于本市年度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范围内的,加10分。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原则上每年发布一次。
所需材料
人社部门颁发(或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个人贡献
申请人获得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各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分别加25分、20分、15分。
包括: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申请人在本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上一年度年纳税额达到1万元的加2分;超过1万元的,按每0.1万元加0.2分累积计算,最高分不超过10分。
申请人在本市参与社会服务,在参加志愿者服务、慈善捐赠、无偿献血等方面做出贡献的,每次加2分,最高分不超过10分。
所需材料
1. 获奖的提供表彰决定、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 纳税的提供申请人在本市各区(市)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打印记录个人所得税完税情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原件)
3. 志愿服务提供成都志愿者网打印的志愿服务时长凭据。
4. 慈善捐赠提供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原件和复印件)
5. 献血提供无偿献血证。(原件和复印件)
●鼓励创新创业
申请人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省或本市市级奖项的,分别加15分、10分、5分。
申请人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加10分。
申请人在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的,达到一定条件的,加10分。
所需材料
1. 获成都市科技局出具的推荐函。(原件)
2. 营业执照和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单。(原件和复印件)
3. 成都市科技局出具的推荐函。(原件)
●年龄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10分。年龄计算时间为申请积分2019年5月31日。
3大减分项
● 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
申请人近3年在个人信用、工商税务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的,每条减10分。以2019年5月31日向上溯计算36个月内的记录为准。
● 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指标
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因刑事犯罪被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每条减50分;被行政执法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条减20分。
●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指标
申请人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减50分。
如何办理?
1. 网上预约(提前预约居住证积分申办时间)
时间:2019年5月25日起
登录网站:rkb.chengdu.gov.cn
2. 申办时间
2019年6月3日至7月31日
3. 申办地点
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
4. 积分结果查询
查询时间:2019年9月15日
查询地址:rkb.chengdu.gov.cn
5. 积分入户办理
办理时间:2019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办理地址:进入2019年度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名单的人员,须按户口迁移相关规定前往居住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迁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6. 咨询电话
成都高新区
电话:028-68098660
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
信息来源:成都市发改委、成都发布
编辑:严沁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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