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最新的成都人才落户政策是什么?

2021年最新的成都人才落户政策如下:

1、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市外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需为一线工作人员)。

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落户。

2、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成都可以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第二条 鼓励青年人才来蓉落户。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

成都高新区落户条件2021新规

最新的成都落户全攻略

适用范围: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

总的来说,落户成都主要有三种方法:

1、条件入户;

2、积分入户;

3、其他落户;

条件入户

成都市人才引进入户政策

一、本科学历入户条件:

1.全日制

2.年龄45周岁以内,特殊除外

3.不是成都户口(含一圈层二圈层三圈层区域)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

3、经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

4、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其他资料: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选择入户方式,并提交对于的材料。

二、国外本科学历入户条件:

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留学回国人员。

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中国护照(已入境)(原件和复印件);

4、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地居民户口簿(省外户籍人口可提供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入本人住房的提供);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

8、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无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入集体户的提供);

9、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片1张。

三、全日制大专往届毕业生落户

非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近郊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

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

4、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

6、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本人在东部新区、近郊区无房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 ;

成都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1.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

3.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毕业季,来看成都毕业证学历落户指南

又是一年毕业季,此前成都市发布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证落户政策再次成为焦点,作为新一线热门城市,成都已经成为不少青年人才落户发展的优选城市,那么要满足怎样的条件才能通过学历毕业证落户成都呢?

学历落户成都首先必须满足两个先决条件:

1、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在落户地选择方面:

1、申请人本人在成都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合法稳定住所,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3、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4、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学历落户成都所需材料:

1、入户合法稳定住所所需材料

2、入户集体户所需材料

学历落户成都办理流程:

1、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依据办理事项提交材料预审,选择【微户政-市外户口迁入-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

2、预审通过后在“成都公安微户政”预约排号;

3、预约时间凭预约信息在资讯台领取预约号;

4、到落户地服务中心办理,民警审核资料;

5、审核通过,省内户籍当场发放新户口本,省外户籍当场发放《准迁证》;审核不通过,告知原因。

注意事项:

1、学历在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无法核实的,申请人需提交学历认证书;

2、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3、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4、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居所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入户;

5、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房。

成都落户条件

成都落户条件:

一、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对比:调整前是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对比:调整前是高级人员)。

四、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

五、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对比:调整前是35周岁)。

此外,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成都市学历落户(成都市学历落户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成都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成都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申请入户;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申请入户;

3、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成都入户,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在毕业次年12月31日前,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入户。

《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

第六条

市公安局负责统筹协调户籍迁入服务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实施细则。

组织部门负责深入实施人才引进发展战略,制定引进人才方向及实施规范。

市人社局负责办理高校毕业生学历入户、技能、专业技术人才的入户和认证工作,配合做好户籍迁入相关工作。

其他涉及部门(市退役军人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政府侨办等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审核及服务管理相关工作。第七条

申请人不得伪造、编造或者使用伪造、编造、虚假的申请材料,不得做出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当次申请资格;已办理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六条

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相关规定,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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