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积分落户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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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户有三个步骤:

第一步:积分入户的准备,比如居住证办理等

第二步:积分申报,每年六七月,一年一次,错过了等明年!等你觉得分数差不多能达标(100分不是一定可以,每年有入户指标,分高者得)就去申报。

第三步:积分入户办理,如果拿到了指标,就可以进入办理入户环节啦~

 02

准备阶段

办理条件

在准备积分申报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可办理

1、 持有本市居住证

2、 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3、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4、 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条件应同时符合,缺一不可。

根据我自身办理的情况,给大家做一个分享1、成都本地宝 2、成都公安微户政 这两个公众号里面有办事指南、

具体准备

一、 准备申报积分

1、 居住登记,我当时是社区的工作人员进行人口统计,到家里来登记的。

需要在网上公示6个月即半年,或在成都居住登记网上办理,网址:http://scldrk.com:9080/login.jsp(四川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系统)

2、 居住证申报材料,因当时人口统计的时候

申报材料如下原件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半年社保清单、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照片(几寸搞忘了),到登记的地址所管辖派出所办理居住证,资料齐全,当场拿证。

注:登记的地址一定要和办理居住证和积分申报的地址一模一样之后去申报积分的时候,想用自己的房产证加10分,工作人员要求,房产证上的地址要和居住证上的地址一模一样,又得跑了一趟派出所,将居住证上的地址改成自己房产证的地址,改了地址后,需要一天,又才能去政务中心申报积分。

积分申报阶段

居住证拿到手后,接下来,是准备积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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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

“”预约好要去办理积分申报的时间。

备注:可以预约也可以不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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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期内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单位营业执照

4、社保参保缴纳明细(这个我准备了,窗口说不用)

5、学历证明(学信网上打印——此项为加分项,有则提供)

6、自由住房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等待审核…

办理落户阶段

审核通过,公布入户名单后,准备资料办理落户,同事让我提前在网上预约好去办理落户时间“成都公安微户政”—-市外户口迁入—根据提示操作),但是我没有按照同事说的,直接去了郫县政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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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居住证上是我自己的房子地址,入的老公的住房地址,他户口不在成都,特意问了政务中心,工作人员说不需要再将居住证上的地址改成老公住房地址,可以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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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现场有的)

2、申请人居民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4、入户地(老公)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5、入直系亲属(老公)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是我自己办理积分入户申报到落户的过程,根据自身的情况会有所不同,仅做参考。

成都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

成都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

成都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成都是非常美丽的城市,现在许多人想要落户到成都,落户到程度是有很多种方法的,积分落户也是一种,下面看看成都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

成都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1

1、积分受理:随到随积,全年工作日内均可申报积分;同一月内不得重复申报积分;本次积分结果尚未公布之前,不得再次申报积分。申请人应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办理窗口申报积分。

2、分数公布: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个人中心”查询。

3、名单公示:积分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确定入户名单,并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栏“入户公示”中公示。

4、名单公告:积分入户公示3日后,公布积分入户正式名单,申请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栏“入户公告”中查询积分入户名单。

5、入户通知单打印: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个人中心”里下载打印《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通知单》(仅支持电脑端打印)。

6、办理入户: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应在正式入户名单公布后60日内,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入户所需材料,可在微信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的“服务指南”中查询。

法律依据: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二条 积分申请材料:

(一)《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二)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三)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本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

(四)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五)合法居住证明材料。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成都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2

(一)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持有本市居住证。

男55周岁以下女50岁周以下。

申请人如果要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需要符合这四个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

(2)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上述条件应同时符合。

(二)积分需要准备哪些申请材料?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期内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特别提醒:在申请办理积分入户时,申请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次申请积分资格。且两年内其积分申请不予受理;已办理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在哪里可以申请?

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即可申请。

当积分标准分值达到100分,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后,可以在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

有关部门在审核申请材料后,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根据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入户申请,按照积分高低顺序排位,积分相同的按照参保年限、居住年限等依次进行排位,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确定入户名单并公示。

积分入户名单公布后,申请人应及时到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逾期(三个月内)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四)人才落户政策是否受影响?

“条件入户”和“积分入户”双轨并行。

根据《成都市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都市实施“条件入户”和“积分入户”双轨并行的户籍迁入政策体系。

在具体实施上,除了符合国家规定的23项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户口迁入外,符合成都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也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具体为:

(1)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2)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3)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

(4)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规定申请入户。

换句话说,“积分入户”政策实施后,此前实施的人才落户政策将不受影响。

成都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3

2022年成都积分落户办理流程:

1、积分受理

随到随积,全年工作日内均可申报积分;同一月内不得重复申报积分;本次积分结果尚未公布之前,不得再次申报积分。申请人应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办理窗口申报积分。

2、分数公布

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个人中心”查询。

3、名单公示

积分结果公布后 2个工作日内,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确定入户名单,并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栏“入户公示”中公示。

4、名单公告

积分入户公示3日后,公布积分入户正式名单,申请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栏“入户公告”中查询积分入户名单。

5、入户通知单打印

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个人中心”里下载打印《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通知单》(仅支持电脑端打印)。

6、办理入户

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应在正式入户名单公布后60日内,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入户所需材料,可在微信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的“服务指南”中查询。

成都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成都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

(一)由用人单位申报的须提交:

1.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 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 劳动(聘用)合同;

4.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 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

6. 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二)个人申报的须提交:

1.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 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 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工商营业执照;

4.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 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微政务积分落户(积分制落户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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