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最新的成都人才落户政策是什么?

2021年最新的成都人才落户政策如下:

1、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市外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需为一线工作人员)。

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落户。

2、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成都可以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第二条 鼓励青年人才来蓉落户。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

博士可以落户成都吗(成都博士后落户政策)

博士后成都落户指南

博士后成都落户指南

据甲骨文记载,商朝已开始实行人口登记制度,有“登人”或“登众”,即临时征集兵员的记载。《尚书·多士》篇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可见当时已有了人头统计。这可以视为我国户籍登记制度的萌芽。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博士后成都落户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办事规程:

1、被申请人自愿到我市落户

2、被申请人符合我市入户政策

3、具备与申请理由相对应的申报材料

前置条件:

非成都市户籍博士后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博士后证书(含电子证书)或部、省人社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4、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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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博士学历,可以落户到成都那些区域,户口转到成都可以买什么样的楼盘?

您的儿子可以通过学历落户的方式在成都落户。

如果您的儿子在成都名下有房产,则只能落户到房产所在区域。如果您的名下没有房产,则成都所有区域都是可以落户。

落户后买房时间有两种情况:

落户后不缴纳社保:落户满两年可以具备成都的购房资质。

落户期间在落户区域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此情况也具备购房资质。

另外,购买商办是不限购的,不需要社保或者成都户口。

成都市对博士学历的就业政策的要求有什么?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落户政策。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的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落户成都,可领取2000元/月的补贴,共累计补贴3年。共计领取72000元。最好查询当地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成都博士后落户有什么好处

成都博士后落户的好处:

1、子女入学享有政策规定的特殊优惠政策;

2、就业创业有相应的补助资金。

成都博士后落户注意事项:

1、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3、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成都人才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⒈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⒉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申请人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告知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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