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高新区办户口所在地在哪里?

购房迁移户口落户的:只能在房产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具体地址,可以事先咨询当地的周边住户、社区工作人员等明确,以在当地购房入户为例:

1,带上当事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成府发[2014]17号):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成都高新区人才落户在哪个区

高新南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688号。

高新西区:成都高新区天目路2号。

高新东区:四川成都市高新区新民乡迎宾大道2号。

成都市高新西区户口

户口上是高新西区,如果你真的是在高新西区购的房的话,就和你在天府新区买房子他不可能给你上双流的户口一样,政府都是正规的,就怕售楼部骗你,楼盘属于犀浦的,他也给你说是高新西区,你就炸了。

还有就是,现在是有户口才能买房,买房上户口的都是骗你的0.0

成都高新西区落户去哪里办(成都高新南区落户办理)

成都高新区户口办理地点在哪?

高新公安办证中心:天府一街1008号(高新七中对面)

电话:028-85141216

扩展资料:

办理成都市户口迁移证指南:

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1、条件:

市外人员迁入,实行条件准入制。对于符合入户条件的人员,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可在我市居住地落户,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根据材料说明中相对应要求随迁。

2、办理流程:

(1)根据材料说明中所需相关材料递交到办证窗口

(2)窗口民警对办证手续进行审核 3(合格)、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3)由主办人告知原因(不合格)

3、收费:

准予迁入证明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4元/张)。

二、《户口迁移证》核发

1、条件:

取得非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被大中专院校录取、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需迁出户口的。

2、收费:

户口迁移证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4元/张)。

3、申请材料:

取得非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被大中专院校录取、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需迁出户口的,可办理迁出户口。

1、迁出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

2、《准予迁入证明》(取得准迁证的提供)(原件);

3、《录取通知书》)(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报到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代办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参考资料:成都市公安局-全市公安办证中心地址

参考资料:成都市公安局网上政务大厅-《户口迁移证》核发

参考资料:成都市公安局网上政务大厅-《准予迁入证明》核发

成都高新区落户条件2021新规

最新的成都落户全攻略

适用范围: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

总的来说,落户成都主要有三种方法:

1、条件入户;

2、积分入户;

3、其他落户;

条件入户

成都市人才引进入户政策

一、本科学历入户条件:

1.全日制

2.年龄45周岁以内,特殊除外

3.不是成都户口(含一圈层二圈层三圈层区域)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

3、经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

4、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其他资料: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选择入户方式,并提交对于的材料。

二、国外本科学历入户条件:

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留学回国人员。

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中国护照(已入境)(原件和复印件);

4、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地居民户口簿(省外户籍人口可提供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入本人住房的提供);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

8、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无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入集体户的提供);

9、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片1张。

三、全日制大专往届毕业生落户

非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近郊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

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

4、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

6、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本人在东部新区、近郊区无房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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