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才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⒈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⒉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申请人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告知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人才落户本科和专科的区别
区别:从2018年1月1日起,通过学历落户成都需要有本科学历,本科以上学历通过毕业证落户必须满足这两个条件: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根据成都现行的学历落户政策,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可在成都限购区内缴纳3个月的社保进行学历落户。但2018年1月1日起,大专学历落户政策仅支持应届毕业生。应届专科生按照以下流程正常办理即可。前置条件①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 年龄45周岁以下③ 在成都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④ 知道自己的档案在哪里。
专科也可以顺利落户成都,只是流程比本科落户要复杂一点,要时间长一点。
2021年最新的成都人才落户政策是什么?
2021年最新的成都人才落户政策如下:
1、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市外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需为一线工作人员)。
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落户。
2、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成都可以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第二条 鼓励青年人才来蓉落户。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
成人专科、本科可以迁入成都户口吗?
成人专科、本科只要具有大专及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可以迁入成都户口。
条件:
1、具有大专及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按文件规定办理)。
3、如需挂靠成华区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以下简称区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须托管在区人才交流中心。
材料:
1、《成都市社会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
2、加盖鲜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学校、律师事务所、事业单位等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4、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扩展资料
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新闻发布会,宣布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45周岁以下),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若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有意愿落户双流区且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可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原件至成都市双流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大厅1号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28-85834707)。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人才引进入户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人才落户新政 满足人才落户需求
怎么将户口挂靠到成都市人才市场?
户口挂靠到成都市人才市场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拟挂靠人及直系亲属的《个人或家庭房屋登记记录》(1个月内有效,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至对应房产部门打印:户口拟挂靠成都市主城区或高新区人才中心的,至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打印;户口拟挂靠成都市天府新区或郊县人才中心的至拟挂靠人才中心所在地区房产部门打印);
3、人才中心出具的入户《联系函》;
4、拟挂靠人或有房直系亲属的《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仅限已购房未交房者)
注:经办人非拟挂靠人本人的,还需提供拟挂靠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由拟挂靠人在其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署”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理集体户挂靠”意见并签名。
扩展资料:
挂靠成都市人才市场常见问题:
1、已在成都市内购置房产,已交房但未取得的《房屋产权证》,要求将户口挂靠至人才中心集体户:
在成都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均须将户口落至个人房产,未拿到产权证的按揭房也符合落户合法固定住所的条件。
2、已在成都市内购置房产,房子面积不足90㎡的,须将户口挂靠至人才中心集体户:
通过人才中心办理的入户认证手续,落户对房产面积无要求,户口落至个人房产。
3、办理集体户挂靠时,一并将配偶(子女)随迁至人才中心集体户:
人才中心集体户不能挂靠随迁配偶(子女)户籍,拥有个人房产者可随迁落户至个人房产。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人才网-人才集体户挂靠-申请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人才网-人才集体户挂靠-常见问题
大专学历可以落户成都主城区吗?
2020年11月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国西部(成都)科学城人力资源协同创新行动计划》的通知 [1] ,按照《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西部(成都)科学城人力资源协同创新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委办﹝2020﹞10号)精神,市公安局就“支持鼓励青年人才在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落户”制定了具体的措施,主要以中级职称及大专学历落户成都做出相关要求。
一、人才引进的四项入户政策
(一)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二)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
(四)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规定申请入户。
二、现有的常见落户方式
1、房产落户
A、房产落户(两种情形):
情形一:2014 年 6 月 1 日(含)-2017 年 12 月 31 日(含)
(1)、 购买建筑面积>90 ㎡的新盘或二手。
(2)、 成都市社保一年(连续),
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新盘以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二手房以成都市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情形二:2014 年 6 月 1 日前
(1)建筑面积>70 ㎡的市外人员。
(2)可申请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需≥上年度成都市城镇家 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76㎡)
2、积分入户查询
(1)、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2)、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连续不间断60个月及以上(入户前一个月)
(3)、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活动
资料:积分申报单、居住证、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本地单位营业执照、参保缴费证明、合法住房证明(其他资料看积分申报对应补充)
时间:积分申报15个工作日后出结果公布,人口服务管理机构2个工作日内确定入户名单及公布,3日后正式确定,确定后60日内可办理入户手续。
3、学历落户
全日制专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专科年龄:35岁以下 本科年龄:45岁以下
准备资料: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就业证明、房屋信息等辅助材料)
4、技能和职称落户
①技能证书落户:同一家单位社保24个月+技能证书(成都市现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可申请入户。)
②职称证书落户:同一家单位社保12个月+职称证书+红头文件(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入户。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中级职称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专业技术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后取得落户联系函后可申请入户。)
5、投靠落户
夫妻投靠入户前置条件:
一、投靠人在本市连续居住满 3 年(指在本市连续办理居住证满 3 年);
二、办理结婚登记满 3 年且办理居住证;
三、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 3 年且办理居住证;
办理资料: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投靠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社保清单、房产证注:
1、省内居民办理户口迁移前许在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夫妻投靠需要夫妻双方到场;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前置条件:
一、本市外未成年子女可申请投靠本市户籍的父母;
二、父母均为我市集体户且无房的,经过集体户管理部门同意,可申请集体户投靠;
办理资料:本市户籍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室外未成年子女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子女与父母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
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入户前置条件:
非本市户籍的男性公民年满 60 周岁、女性公民满 55 周岁且身边无子女的,可申请投靠本市成年子女(含子女配偶)
办理资料:本市户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老年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