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二手车过户到成都有什么条件限制?最详细最新的答案

您好!二手车过户上牌,没有什么限制的只要您购买的二手车手续证件齐全,那么都可以过户。

只是在过户前,您需要把该车的违章罚款交清,然后和原车主一起到车管所照相,签订该车的转让合同就可以了。

其实您不用担心什么限制的,拿上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保险单原件~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然后到车管所窗口办理,办理时工作人员会问您是上当地的户还是外省迁出的户的。如果是外省,那么他们也要标注的,只不过等车牌要一个星期时间罢了。之后就是验车,给车拍照什么的,没有想像中那么复杂的,放心好了。明白了吗?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满意请采纳,谢谢!

成都汽车落户限制(成都汽车上户最新政策)

成都二手车迁入排放标准是什么?

成都二手车迁入排放标准是国六。

根据四川省《关于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

第一条  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分区域、分车型、分步实施

重型燃气车:自2019年7月1日起,全省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燃气车,应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6a阶段标准要求。

重型柴油车: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成渝地区四川省区域内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仅含公交、邮政、环卫等城市车辆),应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6a阶段标准要求。

轻型汽车: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成渝地区四川省区域内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应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6a阶段标准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全省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6a阶段标准要求。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

机动车落户登记有年龄限制吗?

机动车落户登记是没有年龄限制的,只要能提供相应的材料,即可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

(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机动车登记规定

成都落户二手车年限要求

年限不限,要求排放必须达到国四标准,需要办理暂住证,暂住证时间不限,今天办好明天就可以上户,号码只能自助选择,一次10个选一个,三次机会。到北新车管所选号好选一些,犀浦车管所不好选,基本上带4。够详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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