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有购房合同但还没交房能落户吗
购房入户未交房,是由购房合同,具体是否能落户需要以当地户籍管理政策为准,通常购房合同是可以作为入户时的居住地证明的。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公安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第二条 购房入户
1、入户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的人员,可申请房主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
2、所需材料
(1)房主的书面申请;
(2)《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产权所有证》;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公司出具的入住证明;
(3)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主与迁入人员的关系证明。
户口申报事项,只要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当场办理:
1、出生登记;
2、死亡登记;
3、户口登记项目(姓名、民族、出生日期除外)的变更、更正;
4、分户和并户;
5、市内户口迁移(因投靠直系亲属和分户、购房、换房等);
6、公民出国(境)注销户口和回国(入境)恢复户口;
7、公民入伍注销户口和复员、转业军人回原籍落户;
8、被判处徒刑、劳教人员注销户口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回原籍落户;
9、高校录取学生、高校学生转学、退学户口迁移和高校学生毕业落户;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以及公务员、职工调动等,经组织、人事、劳动等部门批准,迁入地市、县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的户口迁移;
11、其他依照规定可以当场办理的户口申报事项。
以上内容参考 天津市人民政府-购买房产之后如何落户?需具备以下材料
买的房子还没有交房可以落户吗?
可以,没交房,有房子的发票,契税,合同等手续就行,就可办理落户手续。
房子还没交房,户口可以先转过去吗?
不可以。
根据户籍管理相关的规定,住宅房屋办理产权人入户手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置条件,即:房屋实际已经交付使用。
为了印证这个条件是否具备,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在办理入户手续时,会要求提供:
1、由小区物业开具的《入住证明》;
2、由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门(楼)牌号地址证明》。如果房屋还未交付使用,小区物业是不会开具《入住证明》的;同时辖区公安派出所因为还未为该小区所有房屋编制符合国家标准的门牌号(开发商或物业自编号往往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也无法开具《门(楼)牌号地址证明》。
所以,如果房屋并未实际交付使用,是无法先行办理入户手续的。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二、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类
属工作调动、招工、招干入户的:工作调动介绍信或录(聘)用通知(或报到介绍信);调动人员登记表或录(聘)用人员审批表;录(聘)用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为被企业录(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
属军队转业干部及复员退伍军人人户的:军转干部或复退军人安置部门介绍信;随迁军转干部家属安置通知书。
属大中专(含技校)毕业生就业入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普通高等(中专、技校)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属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入户:投资人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完税证》;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拟迁移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三、引进人才
所需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学历和职称证书;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相关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百度百科-房屋产权
如果我有购房合同但还没交房能落户吗?
个人觉得是不能的,房子没有交,说明该小区并非是你的现居住地。
想要落户的话,需要开发商交房正式入住之后,即使当时没有办理好房产证,也可以凭借购房合同迁移户口。
没有交房可以把户口落过去吗
【法律分析】:没交房之前一般是不可以落户的。因为,根据相关管理的规定,住宅房屋办理产权人入户手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置条件,即:房屋实际已经交付使用。另外在办理落户时需要提供小区物业开具的入户证明、由住宅所在地公安所开具的门牌号地址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