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18成都落户条件是什么?
2018成都人才落户条件是本科以上往届或应届大学生,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先确定是否满足人才落户对学历跟年龄的要求
人才落户首先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第二步准备好所需材料
有房子人才落户所需材料:1、毕业证书(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毕业证明);2、户口簿+身份证(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3、《房屋所有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4、落户地居民户口簿(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5、亲属关系证明(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
没房子人才落户所需材料:1、毕业证书(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毕业证明);2、户口簿+身份证(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3、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个人或家庭房屋信息记录);4、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
第三步带好材料到天府新区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自2018年1月22日起(含1月22日),撤销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入户办证点,该项业务纳入天府新区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扩展资料:
2018成都落户政策如果不满足人才落户的条件,可选择积分入户办理,具体细则如下:
积分入户:
成都户口新政,12项加减指标,积满100分即可申请入户。
积分指标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急需紧缺工种、个人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指标。
加分指标:
1.缴纳社保指标:按月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每年+10分、半年+5分
2.合法稳定居住指标:自有住房+10分;租赁住房+1分;连续居住按每年+1分累计。
3.教育背景指标: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10分
4.引导人口合理布局指标:东进区域:每年+20分,包括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
南拓区域:每年+20分,包括天府新区鹿溪智谷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服务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总部经济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国际会展功能区、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
北改区域:每年+10分,包括青白江先进材料产业园、青白江区国际铁路临港服务业集聚区、新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彭州市成都航空动力产业园。
5.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指标:五城区及高新南区(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年+5分;就业地和居住地均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年+10分。
6.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属于成都市年度急需紧缺工种(职业)目录范围的,每年+10分。
7.个人贡献指标:
获得表彰: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工匠;国家级+25分 省级+20分 市级+15分
个税:上年度个税缴纳达到1万 +2分;超过1万 每0.1万+0.2分累计 最高不超过10分。
参与社会服务:志愿者服务,慈善捐赠,无偿献血;每次+2分 最高不超过10分。
8.鼓励创新创业指标:参加创业大赛,获国家级+15分;省级+10分;市级+5分。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10分。在本市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达到一定条件,+10分。
9.年龄指标:不超过45周岁,+10分。
扣分指标:
1.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近三年存在不良记录,每条-10分。
2.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指标:受行政拘留-20分;强制戒毒-20分;受刑事处罚-50分;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50分。
3.违反计划生育指标:-50分。
申请条件:
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00分,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
2. 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3.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的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5年以上。
4. 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
积分申报时间:
年度积分申报时间是6月1日-7月31日
积分办理地点:
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武侯区政务服务中心
审核公布:
入户指标计划经市政府审定后发布。自公布积分结果10日内,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根据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入户申请,按照积分高低顺序排位,积分相同的按照参保年限、居住年限等依次进行排名,并在网上公布。
积分入户名单公布当年11月30日前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届毕业生入户办事指南
成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积分入户申报指南
成都对研究生落户有什么政策
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申请入户。近郊区是指: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2.毕业证3.经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国外留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硕士生落户购房政策
研究生等人才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租满5年后可按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划重点:是按5年前的房价购买;研究生不会限购房。目前成都不对本地户籍人群限购,其可以凭借成都户口购买二套房。但是也要满足其它的一些条件。目前成都不对本地户籍人群限购,其可以凭借成都户口购买二套房。但是也要满足其它的一些条件,比如:
1、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2、除高新南区、天府新区延续去年政策外,其余市区 近郊范围符合户籍或连续缴纳社保条件均可交叉购买。
一、人才落户的条件:
1、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2、取得三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
3、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4、留学归国的毕业生;
二、人才落户所需材料: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学历证书;
2、在当地就业的劳动合同;
3、三个月的当地社保证明;
4、由当地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硕士研究生毕业在成都落户受不受社保的限制,是不是还是要交一年社保才能买房?
通过学历落户不考核社保。
成都落户方式中,有一种方式叫做本科以上学历落户,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可持毕业证申请办理落户。本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办理落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但有工作单位的,可以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也无工作单位的,可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落户。
在成都购房,需要看在哪个区域购房,不同的区域限购政策要求不同。
在青白江、彭州、都江堰、大邑、崇州、金堂、简阳、邛崃、新津、东部新区购房的,要求户籍在成都市范围内即可,或者在成都市范围内工作并缴纳一年社保。
在锦江、青羊、武侯、金牛、成华、龙泉驿、新都、郫都、温江、双流、高新西区购房的,要求可以分为三种情况:①户籍在以上区域24个月;②在以上区域工作并缴纳社保24个月;③户籍在以上区域不满24个月,但已经在上述区域工作缴纳12个月以上的社保。另外在这些区域购房,对方名下房屋套数也是有要求的,成都市的家庭房屋套数不能超过1套,外地户籍和成都市的单身居民则名下不能有住房。
在高新南区购房的,也可以分为三种情况:①户籍在高新南区24个月;②在高新南区工作并缴纳社保24个月;③户籍在高新南区不满24个月,但已经在上述区域工作缴纳12个月以上的社保。另外,符合高新新区购房资格的,可到锦江、青羊、武侯、金牛、成华、高新西区购房。
在天府新区购房的,同样可以分为三种情况:①户籍在高新南区、天府新区、锦江、青羊、成华、金牛、武侯、高新西区24个月;②在高新南区、天府新区、锦江、青羊、成华、金牛、武侯、高新西区工作并缴纳社保24个月;③户籍在高新南区、天府新区、锦江、青羊、成华、金牛、武侯、高新西区不满24个月,但已经在上述区域工作缴纳12个月以上的社保。
另外,成都还可通过人才购房,人才需要区政府认定,认定后在购房时不受户籍和社保的限制。
成都落户最新政策
一、成都落户最新政策
1、购房入户落户条件:90㎡以上: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以上(房产局备案时间在2014年6月1日后),且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90㎡以下:交房入住以后,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以下(房产局备案时间在2014年6月1日之前)需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原件”),且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法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居住证(即2年社保2年居住证,二者缺一不可)。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由入户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5、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6、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最近一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明细表原件;
6、一次性付款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提供)。按揭购买提供: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证档案摘要、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二、落户的具体措施为:
1、合理放宽城区落户条件。
在城区合法稳定就业连续满2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1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租赁房屋的,户口登记在集体户。
2、全面放宽巢湖市市区及县(市)辖建制镇落户条件。
在巢湖市市区、各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县(市)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租赁房屋的,户口登记在集体户。
3、优化人才落户政策。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自主选择落户地直接办理。在合肥市就业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4、解决专业技能人员落户。
在合肥市就业的人员,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在市级以上体育运动比赛或职业技能竞赛取得成绩前三名,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为其他紧缺人才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5、鼓励投资创业人员落户。
在合肥市投资兴办实业或者自主创业,有合法稳定的办公经营场所并依法纳税,投资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6、放宽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条件。
居民家庭户共同居住生活的夫妻、未成年子女,可以办理户口投靠迁移。
7、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符合合肥市落户政策的户口迁入人员,通过购买等获得商品住宅房,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8、妥善解决未落常住户口问题。
公民计划外生育子女落户,各县(市)区、开发区不得自行设置前置条件;其他未落常住户口人员,经调查核实,可以办理登记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