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买房不落户孩子可以在城市上学吗

法律分析:根据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应在户口所在地遵循就近入学的原则上学,即想要就读房子周边的学校的话落户是必须的。不过一般只有学位紧张的片区规定才有这么严格,在某些区域,只要买了房子也可以就近入学。国家实施义务教育,推行就近上学,对于户口不在上学地的,可以带上原户口本和购房合同,将户口转至房屋所在地;也可直接凭借原户口本、身份证和购房合同到学校备案。进行户口转移后,因为房产证还没有下来,可以通过提供居住证等材料去报名上学。一般情况下,有了购买合同,就获得了学区房的学区位,未办理房产证,只能说明从法律上还没有获得房屋所有权。

根据国家 、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坚持义务教育“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及“平等受教 育”的原则。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坚持以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为准的原则,坚持户籍与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原则。具有市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到规定学校履行报名手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持经开区居住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地区教育局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经审查同意,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买房子过后没有迁户口孩子上学有影响吗?

可以不迁的。法律没有规定在哪儿上学就必须是那的户口。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户口是可以迁回的,但是不能迁回”农业户口“:

1、在当事人的户口迁出地未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的,并且当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当事人的户口迁入;

2、并且当事人也符合当地的户籍准入政(如:未购房并且未就业,或者已经失业但是无单独房产等)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户口的前提下,迁回当地挂靠(已经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的,就是”居民户口“);

3、不管是上述哪一种户籍,当事人自主(非政策性质的原因)”非转农“的,都不能再迁回”农业户口“,具体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买了房子,不落户,孩子可以上学吗?

没有户口孩子可以上学,但是在排号的时候会归在第二类,第一类是优先考虑有户口在社保在本区域的娃娃,然后才是有房子或者户口的娃娃

成都买房不落户孩子能读初中吗(成都买房不落户可以上学吗)

不是成都户口的孩子可以来成都读小学、初中吗?

不是成都户口的孩子来成都读小学初中当然是可以的,如果双方父母在成都有稳定的工作并且缴纳了社保的话,可以凭借着他们社保里面的积分来进行上学。

外地户口成都有房没有达到落户标准,可以读初中吗

可以的

成都市外地小学生升初中所需证件材料:1. 一年的社保 2. 一年的居住证 3. 户口本 4. 劳动合同 5. 租房合同(房管局备案)。

户口没在成都可以在成都读初中吗?

没有成都户口,如何在成都上小学和初中?

办理随迁子女入学

一、适用对象

来蓉居住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成都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为一个区域,其它区(市)县分别作为一个区域。

二、申请条件

(一)积分申请

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积分达15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二)未办理积分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产证等);

4.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居住证持有人或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三、申请时间

每年4月20日至5月20日

四、申请方式

申请人登陆”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入学申请。

(一)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医学出生证明》等);

(三)就业务工人员需提交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五、审核办理

(一)网上审核

5月份的工作日,区(市)县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在网上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联网资料进行审核,包括: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居住证》及积分信息。

2.截止申请当年5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产证等)。

3.申请人在该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

4.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二)结果告知

区(市)县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审核后,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对未通过审核的,通知申请人到现场补足相关材料。

2.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并于入学当年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三)报到入学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学校安排,出具《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到安排的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六、其他

(一)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二)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同一区域、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

(三)部分区域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区(市)县政府委托的民办中小学就读。

(四)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成都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加强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宣传解读,积极稳妥做好区域内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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