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成都居住证和房子可以购买社保吗?

当然是可以的,现在社保不管你的身份证居住地在哪,你都可以在你工作地区交社保,

成都有住房没落户可以交社保吗(成都有住房没落户可以交社保吗知乎)

户口不在成都可以交社保吗

非成都户口也是可以在成都买社保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有可能,如果在成都当地有非常稳定的工作的话那么直接有单位给买社保,工作不太稳定的话是需要到成都当地的有关部门办理灵活就业证,有了这个证明才能够以个人的身份购买社保的。

不是成都市户口能不能在成都买社保

外地户籍人员在成都可分以下情况参保:

1、如果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50),并在成都就业:

(1)有用工单位的应通过用人单位参保,由用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

(2)已取得成都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人员以个体工商户形式到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参保。

(3)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体人员身份参保,需提供我市就业部门或街道(乡镇)、社区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到我市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就近就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如果未在成都就业,则不能在成都市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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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可以以个人名义买社保吗?外来人没有成都户口和住房!

可以的。社保办理有两种方式:

1.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2.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一般以最低档居多;

3.另外,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四川人非成都户口,没有成都社保可以在成都买房子吗

成都市从2016年实施限购政策,之后进行了数次调整,购房必须具备购房资格。

最新的政策是2021年5月16日、5月31日发布的政策,前期的政策,均是在原来的基础上逐步加严限购政策,由于受到近两年疫情的影响,现在也在放松限购政策。

目前在成都市购房,要求具备成都市的户口,落户在成都市即可购房(原来要求落户两年),户口也有相应的区域限制,不是成都市的户籍就能购买整个成都市的房屋,需要按照限购政策跨区的标准进行购房,例如,龙泉驿区的户口买不了高新南区的房屋。

如果没有成都市的户口,也可以通过缴纳社保购房,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高新区、天府新区、龙泉驿、新都、郫都、温江、双流购房需要社保缴费满12个月,并且不能补缴、断缴。

另外,如果是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可以让政府出证明购房,不考核户口、社保。

若是所有购房条件都无法满足,那么无法在成都购房。

成都买房社保要求

成都买房社保要求分户口来看,如果是成都本地户口,家庭成员有一套或者是以下的房子,那么就可以直接进行购买,而如果非成都本地户口,则需要分区域来看。

社保要求

如果户口不在本地:分区域来看

天府新区(A类区域)

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天府新区)。

高新南区(B类区域)

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高新南区)。

高新西区为代表的C类区域

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C类区域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C类区域),注意D类区域户口的人,有C类区域24个月单位社保也可以买。

青白江区为代表的D类区域

任意区域连续12个月单位社保。

也就是说除了青白江区为代表的D类区域是连续缴纳12个月单位社保,其他区域都是连续缴纳24个月(两年)单位社保,并且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还应该在所在的区域。

购房前提

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户口在本地:

如果有本地户口的话,那么家庭成员有一套或者是以下的房子,那么就可以直接进行购买。

法律依据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规定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努力做到职住平衡,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借鉴其他城市成熟经验,现就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通知如下。

 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四、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五、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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