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买房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1、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2、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3、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社部门认定的。

4、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规定申请入户等。外地户口成都买房落户所需资料:

1、入户申请表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一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社保局打印的1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5、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6、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加盖公章7、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随迁的,还需提供: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子女出生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退休在成都买房落户(退休在成都买房落户政策)

退休以后可以在成都买房吗?户口不在成都?

你退休以后想要到成都买房子,当然可以,只要有钱户口在不在成都都没关系?只要有有钱就好好,在成都

退休后想到成都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成都落户的办理条件主要有:

1. 购房落户

2. 成都人才引进、学历入户条件

3. 应届毕业生户口迁入成都条件

4.租房入户条件 (仅针对本市农民 )

成都买房落户办理流程

1、带上所有资料到公安局办证中心领取入户申请表并填写

2、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办理准迁证

3、回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办理迁移手续

4、回到办证中心,带上准迁证第三联及1寸照片办理入户

所购房屋不足90㎡如何办理落户

面积在90平米以下,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所需条件:

1、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原件”)

2、在成都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连续不间断,依法登记并取得2年以上暂住居住的“居住证IC卡”(即2年社保+2年居住证,二者缺一不可)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

◆户口本原件、户口本第一页及迁户人员页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购房合同、房管局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一次性购房发票或是银行还款6个月的证明

◆房产所在小区物管、居住管辖社区或派出所,其中一者开具的“入住居住证明”,需加盖公章

◆社保局打印的2年或以上“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加盖鲜章。

◆提供2年或以上的“居住证IC卡”

◆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所属派出所开具的名牌号证明

◆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随迁的,还需提供: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注:其他流程一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

成府发[2014]17号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应对“5·1 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市出台了灾后购房入户政策有关规定。现灾后重建工作已基本完成,为使户籍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现就完善购房入户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三、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本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以前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重庆退休了去成都买房迁户口还是不迁好

一、重庆退休了去成都买房迁户口是购房人自身所决定的,可以对比下两个城市的发展和个人以后的生活便利等多方面原因考虑。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

第十二条对常住地迁移的居民,实行迁居地居住许可证制度,居民的户籍档案不再随居住地的迁移而迁移,而是及时提交符合迁居地居住准入条件的书面证明材料,到当地户籍登记机关申请补充登记,取得当地的居住许可证。

居民居住地临时发生变更的,应由接待单位、接待人或其他义务人及时进行登记,并到当地户籍登记机关申请补充登记备案。

居民的居住地在设区的市管辖范围内变更的,可以不做补充登记,跨设区的市变更或临时变更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登记。

第十三条迁居地居住准入条件,是指固定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固定住所包括自有住房、公有住房和租住房,稳定的生活来源包括工资收入、经营收入、其他合法货币性收入及有稳定收入的投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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