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唯一住房卖了户籍放哪儿,有为理过的吗?

唯一一套房子卖了户籍放本市户口的亲属处或迁入公共户口。售房者可以将个人户籍卡原件自户口薄中取出,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迁出户口后重新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房子是父母的,子女户口已迁的房子名下,房子卖了,子女读书怎么办?

子女户口以村迁的房子名下,那就属于这个地方的户口。当房子被卖掉后,,子女的户口入当地的集体户口。以集体户口的名义上学。

成都落户后房子卖掉了(成都房子卖了户籍必须迁出吗)

买房落户房子卖了怎么办

1、迁到其他自有房屋上:

有很多房东可能不止一套房屋,如果卖掉的是上了户口的房屋,那么直接将户口迁到其他房屋即可,这是非常方便的。

2、迁到街道办的集体户:

如果房东只有一套房屋,且户口就在此套房屋上,在所在城市又没有亲戚的户籍投靠,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迁到街道办的集体户口。这样户口仍然是在原本的区域,仍然可以享受子女读书等需要户籍的情况。现在很多城市限购,买房需要所在城市的户籍,这种街道办的集体户口也是具备购房资格的,所以不用担心在卖房后不具备购房资格的情况,以后买房后再将户口迁到所购房屋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成都购房入户,后来又卖了房子,户口又该迁向哪里?

把户口挂在原来街道办的集体户口上。

带上二代身份证去房管局自助打印一张无房证明(包括你父母、妻子、孩子每个人都要打)。

自助打印地点是:后子门房产交易中心-税务大厅-进门后右前方最里面就有自助打印机,直接放上二代身份证就打印了。

带上身份证、原来的户口簿、1寸照片1张、卖房协议去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排队办理即可。

千万不要去找街道办的人,他们一定会拒绝你挂靠户口;不用去派出所询问,他们一定会告诉你他们不专业,让你去分局办证中心问。

最好星期六去办理,人很少(至少武侯分局办证中心是这样),房管局和办证中心都上班,

20分钟+0元直接搞定。

落户后把房子卖掉有影响吗

对户口是有影响的。

一般是要迁走,但是如果仅有这一处住房,房子卖掉后,自己和家人户口没有别处住房可以落户,就可以不要迁走,户口本不用变更,户籍处所仍然落在此房屋上。

他人买到这处住房后,把户口迁到这处房子上,他带着以他(她)本人名字的房屋产权证在说明情况后,公安局户籍处会为他们另立户口本,并不影响原来的户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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