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技能人才落户需要哪些资料
(一)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申请人的《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保险缴费证明》或《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保险缴费证明》(最近24个月)。(1)社会保险个人保险缴费证明:申请人现单位为其缴纳《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保险缴费证明》的,无需提交;(2)申请人现单位为其缴纳《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保险缴费证明》的,需提交。《成都市技能型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注意:如需代理人办理落户手续,代理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
成都学历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1、入户申请表;2、毕业证书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4、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6、入户地居民户口簿;7、亲属关系佐证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成都技能人才落户需要有哪些材料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或《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最近24个月)。
(1)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若申请人现单位是为其缴纳《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的,可不用提交;
(2)若申报人现单位是为其缴纳《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的,则需提交。
(四)《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资格认证申请表》。
注:如需代办人来办理落户手续,代办人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