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战区总医院2021军队文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福利待遇详情
西部战区总医院是一所具有光荣传统和辉煌成就的军队大型综合型三级甲等医院,位于成都市北部新城蓉都大道,由院本部、附属口腔医院及5家派驻门诊部组成,占地522亩,展开床位2500余张,是西南地区占地规模最大、绿化覆盖率最高的园林式生态医院。医院在改革强军的征程中扬帆起航,立足四川,辐射西部,在军内外有广泛的影响力。
医院即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优秀人才,主要是从事工程、卫生技术、会计、经济等岗位的文职人员。所称文职人员,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在军队和社会生活中,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2021年,西部战区总医院拟面向社会发布招考岗位计划112个,其中管理岗位5个、专业技术岗位107个,招考岗位计划附后,具体招考岗位条件以 军队人才网 公布的2021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岗位计划为准。
福利待遇如下:
文职人员福利待遇以现役军官为参照,工资水平与现役军官基本相当,总体上高于地方同类人员。主要待遇如下:
01工资津贴
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基本津贴补贴、特殊津贴补贴等。
发到个人的一般工资水平为:应届本科生确定为办事员(或专业技术十三级),工资标准为9000元左右;应届硕士研究生确定为科员(或专业技术十二级),工资标准为9500左右;博士研究生确定为科级正职(或专业技术十级),工资标准为11000左右。
其中,特殊津贴部分主要包括特殊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特殊人才津贴、特殊任务津贴;年度考核结果称职以上的,按本人1个月的工资收入发放奖励工资。具有工作经历的招聘对象综合考虑学历、资历、业绩等因素,科学确定岗位等级、级别和工资待遇标准。此外,文职人员还实行晋升增资、年度增资和定期增资相结合的增资机制。
02住房保障
文职人员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参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其中用人单位所在城市普通商品住房价格较高的,另增发住房补助,随住房补贴按月发放。此外,文职人员可租用用人单位宿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租住公寓住房。
03社会保险
军队用人单位及其文职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参加用人单位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参加所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同时,军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文职人员建立补充保险。此外,军队用人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文职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04医疗保障
①平时就医,文职人员参加所在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所在地医保政策就医,军队给予医疗补助。门急诊和住院费用在医保费用结算后,按照比例予以补助,回所在单位报销。
②文职人员参加军事训练、非战争军事行动和作战支援保障任务期间的医疗保障,实行军队免费医疗。
③免费在军队医疗机构体检,每年一次,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与军人同等享受挂号、检查、治疗、手术等优先待遇。
05休假探亲
参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06其他福利
①持文职人员证在机场、车站等可享受优先服务。
②文职人员统一免费配发“孔雀蓝”制式服装,佩戴相应标志服饰。
③就餐各单位统一采取自助形式,享受补贴。基本上只需5元/天,便可享受品种丰富、营养健康的美味佳肴。
④均可在驻地办理落户。
⑤按照相关规定,可以享受:夫妻两地分居费(1000元/月);探亲路费:实行按标准计发、包干使用的保障方式,包括交通补助费和中转住宿补助费两部分;子女保教费:150元/月;防暑降温费:120元/月(一般4-9月发放);按照职级发放物业补助费。
军队文职考上之后可以入户吗?
你好。
一般情况下,文职招考公告中没有关于户口方面的信息,但是在相关的文职政策中,是有相关规定的:文职人员办理落户、工作居住证或者具有同等效力的证件,以及配偶子女随迁等,应当与聘用单位所在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人员,或者当地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进的紧缺人才同等对待,并执行相应的规定。
所以说,军队文职有可能可帮着申请落户问题的,具体的还是要以招考单位当年招聘消息为准。
考进军队文职后可以申领工作居住证吗?
考进军队文职人员可以申领工作居住证,也可以落户到所在地区。
请教2017年成都市转业安置政策?
转业安置政策如下:
一、转业干部接收安置条件
(一)计划分配转业干部接收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接收安置:
①原籍或入伍地是本省(不含院校分配入伍和过路入伍)的。
②配偶随军前或结婚时常住户口是本省的。
③军队干部在驻本省部队服役期间,配偶随军取得本省常住户口的。
④夫妻同为军队干部,双方或者转业一方原籍或入伍地是本省、或者在驻本省部队服役;未婚或者离异现在驻本省部队服役并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
⑤父母身边无子女、配偶为独生子女、其父母或配偶父母在本省有常住户口,且生活基础在本省的。
⑥军队转业干部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军人且在边远艰苦地区(四类及以上艰苦地区)工作满10年,其父母原籍、入伍地是本省或现在本省离、退休的。
2.政策照顾的情形:
①军队转业干部的配偶或父母、配偶父母及本人子女在本省有常住户口(不含由外省考入本省境内高校就读的学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边远艰苦地区(四类及以上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因公致残的。
②对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军队转业干部,其配偶取得部队所在地常住户口的,不受现行政策规定的随军落户年限限制,可以在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或者离异的,可在服役地安置;不符合到省会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
③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省会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在六类艰苦边远地区累计服役满10年、五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累计服役满15年、四类艰苦边远地区累计服役满20年的正团职军队转业干部,经本人要求,可照顾调整到省会城市安置。)
④本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特殊专业人才,军队转业干部本人有特殊困难需要照顾,经省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的。
3.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各省不予接收:
①担任团(处)级以下职务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截至转业当年3月31日,年龄超过50岁的。
②五级以上伤残的。
③患有严重疾病,经驻军医院和地方指定医院同时诊断确认为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④犯有错误,组织上未作结论;虽有结论,但本人不服并上诉,组织尚未作出复议结论或者留党察看期限未满的。
⑤被开除党籍或受劳动教养丧失干部资格的。
⑥入学、提干手续不全,不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
⑦未纳入当年转业安置计划的。
⑧提升领导职务不满1年(不含调整职级的机关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的。
⑨已安置并发出报到通知,因转业干部个人原因不服从组织分配未报到上班、滞留部队累计3年的。
⑩其他原因不宜接收安置的。
4.除各省不予接收的情况外,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省会城市不予接收:
①原籍非本市,通过省会城市的院校分配入伍和过路入伍的。
②配偶办理随军手续,常住户口迁入本市时,军队干部本人不在驻该市部队服役的。
③其他原因不宜接收安置的。
(二)自主择业转业干部接收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接收安置:
①原籍或入伍地(不含院校分配入伍)是本省的。
②配偶随军前或结婚时常住户口是本省的。
③配偶随军后取得本省常住户口的。
④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在本省的。
⑤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父母在本省有常住户口的。
⑥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其父母的原籍、入伍地或离退休安置地是本省的。
⑦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任何一方的原籍、入伍地(不含院校分配入伍)或服役地是本省的;一方转业,任何一方的服役地是本省的。
⑧未婚或者离异的军队转业干部,服役地点是本省的且必须符合配偶随军条件。
⑨其配偶常住户口或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在本省的。
⑩军改期间,政策照顾性原则与计划分配干部接收条件相同。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收:
①担任团(处)级以下职务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截至转业当年3月31日,年龄超过50岁的。
②五级(含五级)以上伤残的。
③患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④截至转业当年3月31日,受审查未有结论或留党察看期未满的。
⑤因犯罪受刑事处罚或在缓刑期内的。
⑥被开除党籍或受劳动教养丧失干部资格的。
⑦已批准离、退休的。
⑧其他原因不宜作转业安置的。
二、安置办法
各省安置军队转业干部主要采取按考试考核总分数排序选择单位的安置办法:
在省直安置的师职、正团职(含相应级别文职干部,下同)军队转业干部实行指令性分配。
副团职(含相应级别文职干部,下同)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和专业技术军队转业干部,在考试考核基础上,采取网上双选(双选人数大于计划数的岗位进入面试竞岗环节、用人单位未选择的岗位进入积分选岗环节)、面试竞岗(面试不能表露个人身份、成绩占录取成绩的30%,笔试成绩和档案赋分各占录取成绩的40%和30%)、积分选岗(笔试成绩占50%、考试考核成绩占50%)、保底分配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分配(前三个环节任一环节弃权直接进入保底分配)。
省会城市安置的正团职干部实行指令性分配,副团及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在考试考核基础上,采取积分选岗的办法进行分配(笔试成绩占50%、档案赋分占50%、考核培训实行负分倒扣);其他市州以及各县(市、区)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采取考试考核、积分选调的办法进行分配,考试成绩一般都作为安置分配的重要依据。
各省军转干部考试全省统一时间组织实施(一般为7-8月),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一份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50分钟。考试范围主要是行政能力测试、申论和公务员法。
各省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一般在考试后进行,采取分片设点、集中办班的形式,聘请有关专家学者授课,主要内容为地方工作基本要求、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公文写作、办会办文等与地方工作实际密切相关的知识技能,主要目的是让军队转业干部尽快了解地方,适应地方工作,培训时间一般为1周。培训考评计入考核计分。
三、有关要求
(一)证明材料
①进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户口地安置的转业复员干部,提供相应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及公安机关、街道办居住或单位工作证明。
②双军人单转进一方驻地安置的需提供结婚证、留队方军官证、最新任职任免表等复印件;双军人同转在同一驻地安置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异地安置的需提供结婚证、双方军官证、最新任职任免表、师以上政治机关证明材料)。
③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须有师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边远艰苦地区服役证明(包括服役地点、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起止时间)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起止时间证明。
④未婚和离异的转业干部比照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安置的分别提供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材料(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
⑤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须提供奖励通令复印件(加盖政治机关印章)。
(二)其他要求
湖北省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调家属档案将退回部队:
①弄虚作假,更改档案真实记录的;
②安置符合政策,因转业干部个人原因不服从组织分配的;或者逾期未到接收单位报到、未办理相关手续的(确有特殊困难,报请安置地军转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报到时限);
③在部队已患严重疾病,隐瞒病史,安置后一年内经省级医疗卫生机构鉴定,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④不符合安置政策条件的。
⑤各省委组织部干部任前档案审核有严格要求,安置单位在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时要对干部档案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和干部身份(简称“三龄二历一身份”)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对干部档案中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基本信息存在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缺少重要原始依据材料等问题,不能清晰、真实、完整反映干部情况的,由干部所在师级以上单位党委进行调查核实,出具情况说明,作出结论(附有关原始依据材料),并由本人签署意见。提供不出原始依据材料的,按档案记载最大年龄认定。
参考资料:中公教育_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规定
军队文职落户后退役还有户口吗
现役干部转改文职的,到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或安置地恢复户口。
军队文职的落户问题,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政策。如果上岸军队文职后,在部分地区是可以解决落户问题的,就比如北京等地区,在该地区工作的军队文职人员就可以解决落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