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落户成都户口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落户的手续为:1、申请人携带迁入地的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出证明》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迁入地派出所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颁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持《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1、向落户地办证中心申请,如实填写《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
2、民警受理审核,呈报办证中心审核,再报海口市公安局户政处审批。
3、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备注:属农村派出所辖区的,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将审批材料转给派出所,由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成都市落户流程
获取并填写表格: 方法一网上下载后打印或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户口窗口领取《入户申请表》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方法二. 在网上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入户申请表》 提交材料: 方法一.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 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 房屋产权证 及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信息摘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 购房合同 、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近期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缴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 6、市或(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定 劳动合同 和缴纳 社会保险 证明》(原件) 方法二.按提交要求网上提交已填好表格获得确认后,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户口窗口提交上述1—6项材料。 审核确认: 1.审核不合格由受理窗口民 警告 知不合格原因 2.审核合格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领取户口簿: 一.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户口迁移证 》在入户地的区公安办证中心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提交下列手续: 1、《户口迁移证》; 2、《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3、入户地户口簿(新立户除外); 4、16周岁及以上人员应本人前往(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的需提交两张身份证标准照片)。 二.缴纳工本费用后领取户口簿 相关备注:市外人员因 购房 、投资、经营、纳税、暂住期满入户进入本市5周年以上的,可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 户籍业务原则上应由本人、直系亲属或 监护人 亲自到场办理。凡代办户籍业务的,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和捺手印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原件后,各区(市)县公安局方可受理相关业务
成都人才落户办理流程有哪些?
1、 本人或委托人凭劳动合同、身份证到成都市人才中心开《调档函》,同时领取《成都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或《申请落户成都市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办理就业接收(入户》回单位签字盖章;
2、 持《调档函》回原存档单位办理提档或调动手续,
3、 确认档案已到成都市人才中心后,到我中心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材料报我中心审查、盖章,办理《》;
4、 到人才中心领取《》等材料;
5、 到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地址:正府街38号);
6、 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7、 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入户;
8、 户口挂靠在成都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者将《常住人口登记表》返回我中心。
成都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
成都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
成都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成都是非常美丽的城市,现在许多人想要落户到成都,落户到程度是有很多种方法的,积分落户也是一种,下面看看成都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
成都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1
1、积分受理:随到随积,全年工作日内均可申报积分;同一月内不得重复申报积分;本次积分结果尚未公布之前,不得再次申报积分。申请人应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办理窗口申报积分。
2、分数公布: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个人中心”查询。
3、名单公示:积分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确定入户名单,并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栏“入户公示”中公示。
4、名单公告:积分入户公示3日后,公布积分入户正式名单,申请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栏“入户公告”中查询积分入户名单。
5、入户通知单打印: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个人中心”里下载打印《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通知单》(仅支持电脑端打印)。
6、办理入户: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应在正式入户名单公布后60日内,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入户所需材料,可在微信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的“服务指南”中查询。
法律依据: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二条 积分申请材料:
(一)《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二)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三)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本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
(四)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五)合法居住证明材料。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成都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2
(一)申请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持有本市居住证。
男55周岁以下女50岁周以下。
申请人如果要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需要符合这四个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
(2)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上述条件应同时符合。
(二)积分需要准备哪些申请材料?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期内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3)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5)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特别提醒:在申请办理积分入户时,申请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次申请积分资格。且两年内其积分申请不予受理;已办理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在哪里可以申请?
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即可申请。
当积分标准分值达到100分,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后,可以在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
有关部门在审核申请材料后,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根据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入户申请,按照积分高低顺序排位,积分相同的按照参保年限、居住年限等依次进行排位,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确定入户名单并公示。
积分入户名单公布后,申请人应及时到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逾期(三个月内)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四)人才落户政策是否受影响?
“条件入户”和“积分入户”双轨并行。
根据《成都市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都市实施“条件入户”和“积分入户”双轨并行的户籍迁入政策体系。
在具体实施上,除了符合国家规定的23项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户口迁入外,符合成都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也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具体为:
(1)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2)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3)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
(4)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规定申请入户。
换句话说,“积分入户”政策实施后,此前实施的人才落户政策将不受影响。
成都积分落户申请办理流程3
2022年成都积分落户办理流程:
1、积分受理
随到随积,全年工作日内均可申报积分;同一月内不得重复申报积分;本次积分结果尚未公布之前,不得再次申报积分。申请人应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办理窗口申报积分。
2、分数公布
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个人中心”查询。
3、名单公示
积分结果公布后 2个工作日内,依据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确定入户名单,并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栏“入户公示”中公示。
4、名单公告
积分入户公示3日后,公布积分入户正式名单,申请人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公示公告”栏“入户公告”中查询积分入户名单。
5、入户通知单打印
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可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的“个人中心”里下载打印《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通知单》(仅支持电脑端打印)。
6、办理入户
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应在正式入户名单公布后60日内,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入户所需材料,可在微信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的“服务指南”中查询。
怎样落户成都
一.成都落户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四川省户籍人员办理入户,必须提供户口本原件;
(2)办理户籍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入户在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3)因购房、投资、纳税、引资、居住期满入户本市5年以上的,放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
二.购房入户
(一)条件
(1)情形一:2014年6月1日(含)—2017年12月31日(含)在成都购买建筑面积>90平米的新盘或二手住宅的市外人员,缴纳至少1年成都市社保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新盘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最早者为准,二手房时间以成都市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情形二:2014年6月1日前,在我市购买建筑面积>70平米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需≥上年度成都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二)所需资料
《入户申请表》、产权人及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情形一还需提供产权人至少1年的社保缴存明细(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若缴纳的是省社保还需要提供劳动合同)、配偶随迁提供结婚证,未成年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居住证明(派出所出具)/权属证明。
同一套住房,若未发生权属变更,则只能办理一次购房入户。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落户
(一)条件
在成都市就业的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可在取得毕业证次年的12月31日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二)所需备件
《入户申请表》;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提供户口本,户口迁入成都学校的提供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毕业证;迁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居所证明,迁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和入户地户口本;户口本,!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片1张、迁入集体户口的还需提供无房证明。
四、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
(一)条件
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小于45周岁)可持毕业证落户。本人有合法住所的,可落户本人住所,本人无但直系亲属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直系亲属住所,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落户。
(二)所需备件
(1)落户合法稳定住所:《入户申请表》、毕业证书/毕业证明、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落户地户口本、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证明。
(2)落户集体户:《入户申请表》、毕业证书/毕业证明、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集体户首页及空白内页。本人到场办理。
五、居住证积分落户
(一)条件
符合《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取得入户资格的市外人员,按照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申请积分时提交的居住证所在地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申请人应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入户名单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二)所需备件
《入户申请表》、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居住证、迁入本人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迁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迁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和入户地户口本,迁入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首页、空白内页及无房证明。
成都如何办理户口落户
成都落户如何办理相关流程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并在“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上加盖单位公章);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