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成都集体户如何申请社保卡?
成都集体户交社保的办法:
1、集体户口,如果在企业工作,可以参加职工社保,由单位统一办理。
2、没有在企业工作,集体户口可以自己交社保,到户籍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成都户口落集体户究竟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
在当事人所在的集体同意接收当事人的户口迁入的前提下,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以就业入户为例: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居住证、社保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2021年最新的成都人才落户政策是什么?
2021年最新的成都人才落户政策如下:
1、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市外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需为一线工作人员)。
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落户。
2、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成都可以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第二条 鼓励青年人才来蓉落户。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
成都落户政策
1月7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大专落户成都
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含境外取得同等学历的人员)。
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在东部新区、近郊区申请本人入户。
本科落户成都
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迁入本市。(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
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未成年子女投靠落户
1、孩子未满18岁;
2、夫妻双方均为成都集体户且无房也可以 ;
3、夫妻成都有房,直接办理孩子落户。
所需材料(投靠父或母的):入户申请表;未成年人及被投靠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父母离异的,提供法院离婚裁定书或判决书或民政部门认证的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子女与父母的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的本市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所属单位的意见)。
老年父母投靠
1、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2、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含子女配偶)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3、孤寡老人,其本市近亲属经公证愿意赡养的,在赡养人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入户申请表;老年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本市户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夫妻投靠
1、不需要居住证了。
2、只需与本市人员结婚满3年的,在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其它情形:
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
1、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公选、公招、录用、调动到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和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到本市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
2、中央、本省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到本市工作的。
3、本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
4、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离退休人员。
5、在蓉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统招就读的学生。
6、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在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8、博士后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9、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蓉城人才绿卡”持卡人;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2年以上的技能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其他符合我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人员。
从新疆迁户口到四川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户口程序
(一)婴儿出生入户
新生婴儿入户,实行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凭以下证明材料办理申报手续: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计生部门开具的《出生婴儿申报户口证明》、或《准生证》;
3、婴儿父母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证明其亲属关系的单位或街道计生证明信;
5、其他有关证明。
持以上证明材料和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簿,到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婴儿出生登记。
对98年7月22日以前出生的,未落常住户口人员(包括非婚生育的、计划外生育的),本着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应先随母亲入户后,再申请迁入。
(二)死亡注销户口
凭医院死亡证明、火葬厂火化证明或村(居)委会证明,持死亡者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死亡注销登记。
(三)办理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居民因情况变化或户口登记项目报错、填错造成与事实不符,需要更正户口登记项目时凭:
1、个人书面申请;
2、原籍派出所户口情况证明;
3、原始户口迁移证、户口簿或出生证、身份证等;
4、单位人事部门证明;
5、变更民族的要有市、县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批准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
持以上证明材料,到其户口所在地县公安局申报变更,经调查核实后,上报地区公安处治安科审批后变更。
(四)大中专院校招生
1、学生凭加盖有省、市招办章的《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学校凭省、市下达的招生计划,省、市教委录取新生花名册及学生的《录取通知书》、户口、粮食关系迁移证,经县(市)区公安局审批同意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五)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
1、毕业生分配就业的凭:
(1)省教委或省人事部门签发的就业派遣报到证;
(2)市、县级毕业生调配部门(教委或人事局)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工作介绍信;
(3)本人户口、身份证;
(4)接收单位证明信;
(5)其他有关证明。
持以上证明材料和集体或家庭户口簿,到地区公安处治安科审批后,到管辖县公安局办理入户手续。
2、凡毕业生当年未安排工作,于次年6月30日后,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按规定可将户口迁回其原户籍所在地,迁移原因为“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毕业生凭:
(1)户口迁移证;
(2)原迁出户口簿;
(3)毕业证书。
持以上证明材料,经市、县公安局审批同意后,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毕业生可将户口落入家庭户口,也可落入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
(六)军转干部、复退军人落户
1、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迁家属落户,凭市、县军转干部安置部门开具的:
(1)军转干部安置介绍信;
(2)军转干部户口介绍信;
(3)随迁直系亲属户口迁移证;
(4)接收单位证明;
(5)其他有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