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居住证照片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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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标准: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居民应佩戴眼镜,背景色为白色的1寸证件照

申领成都居住证需满足条件:

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 连续居住满6个月 且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的来蓉人员,经申请,由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可以发给《成都市居住证》:

(一)合法稳定就业(含灵活就业)。是指在我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符合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等条件之一的。

(二)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三)连续就读。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四)其他。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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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居住证续办指南

办理条件

1、居住证持有人在成都连续居住

2、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

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过期居住证

3、本人近期相片(换证人员提供)

4、提供与以下条件之一相符的相应证明材料。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提供:劳动合同;

四川省或成都市、成都市所辖区(市)县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含社会保险缴费查询单)。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

提供: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营业执照的副本。

(3)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证明)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四川省或成都市、成都市所辖区(市)县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含社会保险缴费查询单)。

(4)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

提供:公安办证中心出具的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的证明。

(5)《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的未成年子女

提供:申领人父母的《成都市居住证》;

亲属关系证明(含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判决书、裁决书等证件或法律文书)

成都居住证续办单位办理所需材料

办理流程

1、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2、提交材料

3、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蓉连续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一、办理时限

签注为现场办理

二、办理费用

免费

成都居住证照片有什么要求3

成都居住证补办指南

办理条件

1、居住证遗失

2、居住证损坏

办理材料

1、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

(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3)近6个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清单(原件);

(4)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劳动合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原件和复印件);

(5)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a.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b.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c.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2、符合合法稳定住所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

办理流程

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

2、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领人;

3、申领人在办证15个工作日后持《领证通知书》到派出所领取《临时居住证》

一、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二、办理费用

按20元/证收取工本费

成都户口落户照片(成都迁入户口)

成都办理退役士兵入户落户需要哪些证件

《入户申请表》

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或军人身份证或原籍地公安机关身份证编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军队退役人员进入成都市入户联系函》(原件);

成都市入户政策详细情况?

一、购房落户——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或门牌号证明;

5、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信息摘要。

购房入户所需要的前置条件: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购房入户小贴士:

08年后为了灾后重建,曾将落户政策改为满70平米缴纳社保一年就可落户,但是该政策已于2016年6月1日进行调整,购房落户的面积限制重新调回90平米。在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二、暂住落户——在我市暂住满3年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最近两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原件)

暂住入户前置条件:

在成都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三、租房落户(仅针对本市农民)

成都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

1、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下同)、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

2、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租住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屋证明、同一地址的租房合同、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

四、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落户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省人事厅、原件);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

五、投资落户

1、《入户申请表》;

2、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8、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投资入户前置条件:

在成都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六、纳税落户

1、《入户申请表》;

2、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纳税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纳税入户前置条件:

在我市中心城区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两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七、经营落户

1、《入户申请表》;

2、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经营入户前置条件:

在成都市一次性购买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外地人员,也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八、新生婴儿落户

1、《入户申请表》;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计划生育证或准生证(原件)

4、父母亲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新生婴儿入户前置条件:计划内新生婴儿

九、离(退)休人员投靠配偶、子女落户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离(退)休人员投靠配偶、子女入户前置条件:

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要求投靠户籍在本市的配偶、子女及随迁配偶和子女。

十、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落户

1、《入户申请表》;

2、投靠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及被投靠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下岗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6、具有稳定生活来源证明(原件)。

无职业人员夫妻前置条件:

公民结婚后有固定住房和稳定生活来源,可投靠配偶迁入(含非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投靠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户口迁入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人口)。

十一、同城网迁(含郊县)落户

1、《入户申请表》;

2、迁出地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迁入地住房证明或户口薄(原件);

5、迁入地址不明确的由派出所出具住房所在地《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6、因结婚、投靠亲属迁移户口的需出具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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