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落户成都需要什么条件?
成都人才落户可以分为三大类:学历人才落户、专业技术人才落户和技能人才落户。
一、学历人才落户
学历人才落户又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成都入户、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入户和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三类。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成都入户
入户条件: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 ,可凭毕业证申请入户。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入户
入户条件: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申请入户。
近郊区是指: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3、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
入户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在毕业次年12月31日前,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入户。
二、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入户条件: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入户。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中级职称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专业技术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后申请入户。
三、技能人才落户
入户条件:在成都市现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可申请入户。
吴江人才落户单位申请流程
吴江人才落户单位申请流程
中国的户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当时诸国征战,人口成为最重要的资源,没有之一。赋税、夫役、兵丁,皆出于人口。下面是我分享的吴江人才落户单位申请流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申请流程
1.预审:申请单位向拟落户地或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预申请材料、填报预申请信息,相关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原则上自收到预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预审结果,预审通过可办理调档手续;
2.公示:对落户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进行社会公示,由单位申报的落户申请人同步进行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材料提交:公示无异议的,在材料齐全后,由单位或个人正式提交申请;
4.申请受理:个人或单位完成申请材料整理归集后,正式提交申请,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
5.审核:材料齐全的,受理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和审批。经初审、复核,符合落户条件的`,在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签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并转递至拟落户地公安机关;
6.户籍迁移: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吴江人才落户单位申请对象
一、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可申请办理落户(申请过程中须将档案转入):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吴江人才落户如何网上申报
1.登录:登录“吴江区人力资源市场()——”人才引进“模块。
2.填报信息:按系统提示逐项如实填报申报信息。
3.上传材料:按系统提示逐项上传清晰、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
;
吴江人才落户个人申请流程
吴江人才落户个人申请流程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吴江人才落户个人申请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网上申报
1.登录:登录“吴江区人力资源市场()——”人才引进“模块。
2.填报信息:按系统提示逐项如实填报申报信息。
3.上传材料:按系统提示逐项上传清晰、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
所需材料
《苏州市人才落户人事档案情况核实表》
《苏州市人才落户职称证书审核表》
《苏州市人才落户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审核表》
《苏州市先落户后就业申报人个人承诺书》
《苏州市拟落户人员申请单位内部公示榜》
《苏州市拟落户人员申请单位内部公示回执》
《电子准迁证申请表》
《苏州市人才落户申报人个人承诺书》
《苏州市申办人才落户申请单位承诺书》
预审
对申请人的申报信息、上传材料进行预审,3个工作日内反馈预审意见。对预审中发现填报信息、上传资料有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做不通过处理,并说明原因。如需补充或调整材料的,申请人可重新修改后提交(预审时间重新计算)。
档案调入
申请人人事档案不在吴江区人力管理服务中心的,需从档案所在机构调入。预审通过后可在申报平台自助打印含有电子章、验证码的网上调档函,中心官网可验证调档函真伪【打印前请与人事档案所在机构联系,如对方不受理自助打印件,请携带居民身份证前往中心打印调档函】。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申请人档案所在机构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将档案送至中心,自带档案及其他未按要求提供档案材料的,中心不予接收。
公示
对落户申请实行公示制度。经预审,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的,通过吴江人社网络服务平台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不计入申报受理时间。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举报人可在公示期内通过12333举报热线、信函、受理机构公布的电子邮箱等形式进行举报。受理机构将在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执法部门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单位申请的还需履行单位内部公示程序,在单位公示栏或内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公示其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在材料齐全后,进入申报受理流程。
提交复审
社会公示和单位内部公示结束,且档案调入后,提交复审,上传材料
审核自收到复审申请起,5个工作日组织审核和审批。经初审、复核,符合落户条件的,由中心签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并转递至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对审核中发现填报信息、上传材料有误的,做审核不通过处理,并说明原因。申请人可重新修改后,提交申请(审核时间重新计算)。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或申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审核不予通过,中心将及时反馈信息,并说明原因。
户籍迁移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到吴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获取《准予迁入证明》,或选择由公安通过邮寄方式获取《准予迁入证明》。
;
吴江人才引进落户流程
吴江人才引进落户流程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吴江人才引进落户流程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窗口流程:
1、申请人携带材料,到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区政务服务大厅取号等候,窗口申请;
2、业务受理岗叫号受理:工作人员受理申请材料(详见申请材料目录、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和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不属于批准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3、当场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4、作出决定;准予批准的,制作、发放证件;不准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业务受理岗领取证件。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网址:、”点击右上角“马上注册”,并进行实名制认证,登陆用户中心后,点击“个人办事”,点击左上角地区按钮,选择“吴江区”,再点击左上角“个人服务”,按部门选择“区公安分局”,找到“户口登记、注销、迁移”进入后,点击“业务名称”下的“市外迁入之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公务员录用”,再点击“在线办理”;填写个人信息,点击“下一步”,上传申请材料,点击“下一步”,提交申请;
2、业务部门网上预审:预审通过的,通知申请人邮寄申请材料(详见材料目录、至业务部门;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不属于批准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退办,告知理由;
3、业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和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不属于批准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4、当场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5、作出决定;准予批准的,制作、发放证件;不准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6、EMS寄送证件。
;
吴江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吴江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户籍是居民户口的法律凭证,没有履行户口登记的,就不能认定为有户口。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吴江人才引进落户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吴江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一、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公务员录用办理条件
1、因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公务员录用(含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等原因,市外户口申请迁移的。
2、人才之三:
①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者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人员;
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或者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女性35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③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紧缺专业、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被市区单位合法聘用,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参加社会保险,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二、留学归国办理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境)外留学,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归国人员,被省内单位录(聘)用的。
三、单位聘用办理条件
因被单位录聘用申请迁移户口的。
拓展:
一、窗口流程:
1、申请人携带材料,到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区政务服务大厅取号等候,窗口申请;
2、业务受理岗叫号受理:工作人员受理申请材料(详见申请材料目录),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和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不属于批准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3、当场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4、作出决定;准予批准的,制作、发放证件;不准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业务受理岗领取证件。
二、办理材料
1、学历(学位)和资格材料
依学历(学位)条件申请人员提交:
(1)国内学历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高等院校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在线验证码”,无注册备案信息的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报告编号”。
(2)国内学位提交: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出具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或“验证编码”、“申请单编号”(2018年7月1日之后提交学位认证申请的,可不提交)。
(2)留学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国外或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网站打印页面。
2、依职称条件申请人员提交:
《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批文、考试合格登记表)和《苏州市人才引进职称证书审核表》。
3、户籍材料
(1)拟在自有房产落户的,需提交本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关系证明、所购买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2)拟在人才集体户落户的,需提交本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关系证明;
(3)拟投靠直系亲属的,需提交投靠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本条所称直系亲属,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4、婚姻状况材料
已婚人员需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需提交离婚证(附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未成年子女随迁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非婚生育或离异人员子女随迁,直接抚养人需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子女抚养权协议书或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属失业未婚子女随迁的,需提交失业未婚的书面承诺书。
5、本条所称关系证明,包括户籍档案材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证明、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公证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