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户口迁入怎么办理?
要符合条件才能办。主要投靠类型有:
第一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结婚并已在配偶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申请迁移入户,凭以下材料到被投靠的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夫妻双方签字的书面申请。
《结婚证》原件。
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
合法稳定住所手续。
温馨提示:若申请迁入农村村民小组辖区范围内落户的,还需持有农村住宅房屋合法产权手续且实际居住半年以上。
第二类: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
18周岁以下(在校中学生不超过19周岁)子女投靠父亲或母亲迁移入户,凭以下材料到被投靠的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父母书面申请。
父母《结婚证》或者离婚手续原件和子女抚养的证明材料。
父亲或母亲、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温馨提示:若申请迁入农村村民小组辖区范围内落户的,还需持有农村住宅房屋合法产权手续且实际居住半年以上。
第三类:年老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年老父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或者已退休)投靠子女迁移入户,凭以下证明材料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
父母、子女双方签字的书面申请。
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父母、子女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
合法稳定住所手续。
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温馨提示:若申请迁入农村村民小组辖区范围内落户的,还需持有农村住宅房屋合法产权手续且实际居住半年以上。
我是重庆人居民户口结婚到成都乡下可以把户口签到成都这边来吗
当事人想转移户籍到成都,需要先到成都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
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我户口在重庆,现在在外地,怎么落户?
法律分析:一、条件:
(一)户口从本市其他区县迁入的,经拟入户所在地派出所审查符合迁移条件的直接实行网上迁移,不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
(二)户口从重庆市外迁入的,凭原迁出地公安机关签发的《迁移证》、本人《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
(三)以下情况条件放宽:
1、务工经商落户:
(1)放宽在主城都市区的主城区务工经商类落户条件,将务工及社保年限由最高5年统一放宽到3年、投资创业年限由2年放宽到1年;
(2)取消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投资创业落户1年以上的年限限制,不再作年限要求;
(3)取消“一区两群”各区域内跨区(县)务工经商落户年限限制,实现户口通迁。
2、人才落户:
拓宽范围,在原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本市就业的专科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基础上,将在重庆市就业的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一并纳入人才落户类,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申请落户。
3、学生落户:
取消本市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时间限制,保障农村升学学生到城镇落户应落尽落,将原申请落户只能在入学当学期办理,宽延至在校就学期间均可申请办理。
4、国有企业职工落户:
对其迁移登记统一进行规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重庆市户口迁入怎么办理
重庆市户口迁入怎么办理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重庆市户口迁入怎么办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重庆市户口迁入怎么办理
1、申请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后,如: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如没有结婚,请出具单身证明,落户证明。
2、所有材料齐全上交,等四十个工作日,由派出所报经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审批。具体流程:符合办理条件者申请→提交办理材料→窗口受理→审批→落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拓展资料
需要备好材料有:
1.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结婚并已在配偶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申请迁移入户,凭以下材料到被投靠的’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夫妻双方签字的书面申请;《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稳定住所手续。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
18周岁以下(在校中学生不超过19周岁)子女投靠父亲或母亲迁移入户,凭以下材料到被投靠的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书面申请;父母《结婚证》或者离婚手续原件及复印件;父亲或母亲、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在校《学籍证明》。
3.年老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年老父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或者已退休)投靠子女迁移入户,凭以下证明材料到户口入户地派出所办理:父母、子女双方签字的书面申请;父母《退休证》原件;父母、子女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稳定住所手续。以上“三投靠”申请户口迁移的,若申请迁入农村村民小组辖区范围内落户的,还需持有农村住宅房屋合法产权手续且实际居住半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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